初二自传作文(精选30篇)
主页 > 初中 > 初二 > 初二自传作文(精选30篇)

初二自传作文(精选30篇)

时间:2022-06-01 11:53:01 | 编辑:张小慧

  下面是好作文小编收集整理的初二自传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初二自传作文

  大家好,我叫汪汪,今年一周岁了。我是一只性格乐观开朗的小狗,穿着一身金黄色的衣裳,像一位风度翩翩的绅士。一双圆溜溜、黑宝石般的眼睛藏在长长的绒毛里,总会吸引来许多关注的目光。

  听主人说,我还有许多兄弟姐妹,他们在出生不久后都被送去了不同的人家。我从没见过他们,有时候脑海中会想象着他们的模样,说不定哪一天我们又会聚在一起呢!想到这儿,我就不由自主地哼起了歌,快乐了起来。我的快乐很简单。

  每年夏天,白日里骄阳似火,我喜欢躲进我的小木屋里纳凉,趴在凉爽的水泥地上,吐着舌头,偶尔一丝清凉的风拂过脸颊,我就觉得很满足。当傍晚热浪褪去的时候,我会跟在主人身后去田间河畔散步。偶尔会在路上遇见我的朋友们,我们会撒开了腿奔跑嬉戏。

  我还有一项特殊的本领,我的鼻子就像气味探测仪,十分灵敏。记得有一次,主人在屋内吃肉。我在院子外面远远地就闻到了扑鼻的肉香味,摇着尾巴,赶紧迎上去等着主人能给我一片肉。[由www.haoZuowen.Com整理]

  我的世界很单纯、很多彩,我想充实快乐地生活下去!

  第二篇:初二自传作文

  “吭,吭……”池塘里传来一阵阵咳嗽声,此起彼伏,像在比赛似的。因为我和我的同伴们都已经得了一种怪病,大部分已经奄奄一息,有的则早已命归西天。

  记得几年前,这儿本是一个水草鲜绿,池水清澈,虫儿肥美的池塘,它就坐落在村子的中央。每天清晨,会有几个漂亮的姑娘来池塘边照镜子。每到傍晚,就会有许多大娘大婶来池塘边洗衣服。每到夏天,总会有几位男孩子光着身子来到河边,在我们的领地上欢快地戏水。闲暇时,还会有几位老人来池塘边钓鱼。而我,则每天和几个同伴们在池塘中无忧无虑地游来游去,聆听着岸上的阵阵笑声和谈话声,这真是一种神仙般的日子。

  “啪——”直到有一天,一块八爪鱼一样的东西砸在了我姐妹头上,我的一个同伴当场死亡。“呜呜呜,呜呜呜……”我和伙伴们泣不成声。从这之后,偷袭之物像一阵阵流星雨似的从天而降,有小孩乱扔的垃圾袋和废旧玩具,有大人们扫出的家庭垃圾,也有一些废水污水。渐渐地,渐渐地,湖水不再清澈,不再美丽。水面上漂浮着一片片垃圾,水的味道也越来越差,还散发着一阵阵难闻的臭味。为什么呀,人们,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们的家园呀?我们十分纳闷。

  有一天,一位农夫背着杀虫工具,拎着农药瓶到这儿来,我和同伴们连忙四散逃离。

  “老兄,到这儿来稀释农药不太好吧,会把水弄脏的。”另一位农夫好心劝他。

  “没关系的,反正现在家家户户都装了自来水,没人会到这儿来用水的。你看,这么脏的水,连洗个脚都没人会来。”这位农夫不以为然地回答。

  哦,原来是有了自来水的缘故。我终于明白了人们的态度会来个180度大转弯了。这不是过河拆桥嘛,咱鱼也要活命哪!你们有自来水,咱们可是没有后路可退呀!看来真是鱼命难保了。

  由于适应不了这样的改变,我和小伙伴们开始变得呼吸困难,双眼红肿,全身发痒。我们想逃离这个地方,可是往常通向外面的那条小水沟早就给垃圾堵住了,之后就没见有人来疏通过,看来这儿已经成了一塘死水了。这时,我不禁想念起从前的生活来:虽然我们不太喜欢洗衣粉和肥皂水的味道,每次洗衣服时我们都逃得远远的,但是也不至于得这种怪病。老人们来钓鱼时,虽然也有一些愚蠢的同伴们上当,但是大多数还是吃得放心,睡得安稳的……所以我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过着有规律的、快乐无比的生活。可是现在,这美好的一切已经不复存在。

  突然,我觉得自己的身子变轻了,不再向前游动,一张一合的嘴巴也停止了运动。慢慢地,慢慢地,我浮上了水面。接着,我发现自己已经离开了水面,向空中飞升。我这是要去天堂了吗?可是我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因为我还是非常想念从前的家园:水草鲜绿,池水清澈,虫儿肥美……

  第三篇:初二自传作文

  今有一人,为一凡胎,人生追求,不为成仙,不求名利,只为漫游于人世之间,自得其乐而已。怎奈心地良善,又多才多艺,真是一好人、能人也。

  此好人、能人于公元后两千零六年(2006年)白色情人节(3月14日)出生。这可是个大日子,据查证,有二十二位出名的学者、明星生于3月14日,比如对世界影响极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就生于3月14日。还有十二位对社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的人死于3月14日,比如伟大的物理学家霍金就于前年的3月14日去世。还是在这一天,历史上共有四十四起重大事件发生。更有趣的是,圆周率约是3.14,这一天后来被称为“圆周率日”……拉拉杂杂说了这么多就是想告诉大家,我降生之日很神奇。

  至于我名字来历呢,请再听我一一道来。鄙人姓李名子俊,“子”为家族辈分,我正为子字辈,关于名“俊”还有一段好玩的“典故”。据说当我刚降生于人世时,家父甚喜,曰:“李子豪名字霸气,取此名最好。”家母与姥姥却一致反对:“霸气有什么用,现在孩子抱出去,比得都是俊不俊,孩子长得俊,大家就会夸——‘呦,你家这娃生得可真漂亮,恭喜恭喜。’所以应让孩子长得俊一点。”故得名“俊”。哎,怎怪我当时不会说话,否则,我肯定哀嚎:“我可是男孩子,长得俊有嘛用。”

  在家人的希冀中,鄙人长势良好。今年已15,中等个子,脸盘稍圆,五官凑合——小眼睛,连心眉,小鼻子,还有一个经常干裂的嘴唇,外配一对招风耳(冬天冻得要死,我这耳朵基本上都是红色的),招风耳上还架着一副大眼镜。嗯,这就是我的模样,长相基本周正吧。至于性格嘛,借用同学和老师的话来说应该比较中肯——同学说我是“伪娘”,老师说我“除了学习啥都好。”事实如此,我欣然接受。

  但本人有几大优点,不得不说。

  其一,就是对老师分配的任务绝对认真负责,严格按要求完成,不曾有过一点儿怠慢。熟悉我的同学都知道我的手上不能有闲时,不是擦擦墙就是抹抹窗台,班里有东西坏了我总积极地去维修,胶带、胶枪、电烙铁、钳子这些工具轮番上阵,为了存放这些东西,日积月累中,我竟然有了一个随身携带的工具箱。班里设施有问题的地方肯定有我的出现,就连在同学眼中看似很危险的电子设备对我来说也是小菜一碟。即便是期末考试期间,百忙之中我都能抽出空来去修理各种东西——因为我是这个班的生活委员。

  其二,本人多才多艺。如剪纸就不在话下,我还练过三年素描,自然绘画差不了(单指线条艺术,不包括色彩),我图画本子上的动漫经常会得到大家的称赞。同时我还是国际象棋六级棋士(从15级开始往下考,业余最高是1级)。现在是校内皮划艇队员。

  其三,能很好地与人相处,脾气极好,小学被人笑称是“跟女生长大的”。大概是我做什么事都能顺其自然,怎么着都处得开,就拿初一跳“归去来兮”舞蹈来讲,所有男生都敬而远之,但我想,不就是柔软一点儿么,这有什么难的,也没啥不好意思的,大家纯粹就是因为性别差异才打怵嘛,我偏不,所以我就去跳了,就连班长都说我跳得毫无违和感。之后,班里就神奇的开始流传一个绰号,称呼我为“伪娘”,但本人毫不介怀,谁让我能男能女呢。

  这就是本人的三大特点,你如果到我们班,任意提上面的一点找我,我班同学就会给出你同一个答案:“哦,你找的是我们班的生活部长,他叫李子俊。”然后就会就笑意盈盈的望着你。

  第四篇:初二自传作文

  我是唐天舜,唐天舜就是我,于1998年在常德某地出生。

  幼年的我是十分容易生病的,听妈妈说,我时不时的就高烧40度,还是在夜里,并且一烧就退不下来,弄得医生差点儿就给我判白血病了。但还是让我挺了过来,也许正因为小时候病多,长大后反而没什么病了。

  小时候,我也算是十分不用心的人,写作业喜欢拖,每次我写作业时,喜欢边玩边写,结果一次写50个字花了一天,这个“习惯”直到上初中后才改正。

  小时候我还干过一件蠢事,那就是偷,一次我的一个朋友和我一齐在校小卖部拿了东西没给钱就跑了,没有被抓住,当然也没有受罚。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结果有次被抓了个现场,回家后被狠狠的“教育”了一顿,当然,如果没有那次“教育”,我的人生也许会因此截然不同。

  上初中后,我的性格有了几乎翻天覆地的变化,比如我原本喜欢热闹,此刻喜欢安静,原本喜欢好动,此刻懒得运动,唯一不变的就只有:毅力和脾气。

  没有毅力是我最大的缺点,所以我很干净,不是身上干净,而是因为我什么事都能够推得干干净净,虽然我不停在心里说:“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却还是把事都推倒明天,这个缺点我不知怎样克服。

  我的脾气,用班上的同学的话来说就是喜怒无常。并且好气好冲动,有一有点就是不记仇,让我发现恨一个人很难。

  我妈妈说我像爸,别人说我像外公,我认为我就像我,不像别人。

  第五篇:初二自传作文

  我的名字叫李木子,是双鱼座的女生,在2007年某月某日,随着一声啼哭,悄然来到了这个美好的世界。

  听妈妈说过,婴儿时期的我很调皮好动,总会没事找事给她增添许多麻烦,让大家围着我团团转。彼时,我对一些很有节奏的歌曲很感兴趣,每次听到这种音乐,身体就会不自觉地随之摇摆。

  一眨眼的工夫,时间老人把我从婴儿期带到了幼儿期。

  幼儿时的我并不知道上幼儿园的快乐。每天早上起床,为了不去上幼儿园,我每天都说自己肚子痛。妈妈好不容易把我送到了班级里……她前脚刚走,我就躺在地上哭,愣是耍赖不肯起来。经过老师的一番抚慰后,我才肯站起来。我这个人比较开朗活泼,大家都夸我性格好。不管多伤心,只要过一会儿,就把伤心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乐呵呵地与小伙伴们玩过家家的游戏。那个时候的我还真有点没心没肺,哈哈!

  转眼间,现在的我已经十四岁了。这些年,我真的变化了许多。

  记得初一上半学期开始的时候,我和新同学们都不太熟悉。但毕竟咱开朗嘛,黄老师刚排完座位,我就和后桌打招呼并互相认识。渐渐的,大家都熟悉起来,朋友当然也不断地增多。初一时,同学们都在打打闹闹,有些课堂也比较吵,但到了初二,大部分同学都在认真学习,上课也安静了许多,作业做得更认真了。

  上了初中后,我也明白了许多道理。

  七年级上册的时候,有一次我数学考试只考了七十几分,盯着满是红叉的试卷,我有些懵圈。回到家后,妈妈并没有批评我,只是语重心长地让我下次再努力。望着母亲那失望的眼神,我下定决心一定不负她锁王。那时起,我回到家稍作休息,便会开始写作业。写完作业以后,也会认真复习。等到了下一次数学考试时,我考出了97分的好成绩。努力没有白费,不经历风雨,哪能看见彩虹!

  十四岁,还只是人生旅途中的一瞬间。在今后,肯定还会有美好在等待着我;在今后,肯定还会有许多挫折在等待着我。我坚信:只要带着勇气,无所畏惧地走下去,我的传记将会更加精彩无限!

  第六篇:初二自传作文

  吾乃储宇昂,姓储名宇昂,名语出“气宇轩昂”一词,寓意精神饱满昂扬,气度不凡。吾于公元纪年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二日生于岳西,时至今日已十二岁有余。

  吾生性顽劣,最喜动,常肆意取乐而多不从大人言,任性而为。及年长,稍有所敛。

  吾常记小学时,一次因一小事对本班同学大打出手,打得他哭爹喊娘,落荒而逃,吾亦欣然而归。至下午,吾师唤吾至其办公室,详询此事之来龙去脉,并严责数语。其言辞之激烈,神情之严肃,不消细说。至此,吾方觉事态之严重,顿生悔恨之心。而后,师又叮嘱几句,方令吾归班。此事之后,吾再不敢行鲁莽之事。

  吾亦酷爱阅读,常整日夜沉溺书中,美其名曰“泡书”。吾常阅“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遂奋发学习,渴求知识,思成栋梁,为国富民强供一份力。吾今之座右铭曰“为民族之伟大复兴而读书”,以此勉之。

  第七篇:初二自传作文

  我妈爱我,我爱我妈!超级爱面子:有一次,我妈妈在摇呼啦圈。我逗了逗她,说:“老妈,你整天都是那么胖的,就不要再减肥了吧!”谁知,她放下呼啦圈,说:“不是很胖,才132斤嘛。”我说:“谁叫你那么胖呢?”我老妈立即大发雷霆,大声轰道:“你别以为你很瘦,你也108斤(其实我也是个小胖子)!”说完,我的脸涨成了“肉包子”,老妈一个猪手向我飞来,我的“肉包子”也彻底熟透了!哈哈,我老妈爱面子吧!

  超级可爱:我妈有时也挺可爱的。比如我有一次考试考到第四名,等待着老妈的表扬(很疯狂得吻我)。回了家,我告诉了好消息给老妈,老妈说:“噢,好棒好棒,亲一口!”我把嘴凑到老妈面前,谁知她用她的血盘大口亲了十几次,啊!看来我今晚要用口水洗澡了!

  超级爱美:我妈妈又要和她那好姐妹逛街啦!又要打扮一会了(几个小时)了。记得妈妈第一次化妆化得像个“恶魔”。我说给你们听,你们不要笑哦!她那缎子似的眉毛,鼓的大大的红嘴唇,头发蓝色。我那时大叫起来:“有鬼啊!”又一个超大猪手扑过来,啊!说来说去还是那句话:我妈爱我,我爱老妈!

  第八篇:初二自传作文

  我叫朱娅婕,是个活泼开朗的女孩,我已经度过了11个寒假,在读小学6年级了,我的故乡在资阳,出生于普通的干部家庭。因为父母期望我是个文静的女生,所以在我的名字里内含个女字。

  儿童时代的我天真无邪,凡事爱问个为什么,看的天上的繁星我会问为什么有的星星亮,有的星星不亮;看到妈妈的肚子我会问为什么里面装得下一个宝宝;看的精致的木工艺品我会问为什么用木头就能够制作出来;看到……我个性爱转动脑瓜,可我却没有恒心……

  我学过画画,练过跳舞,甚至还拉过小提琴,可我凡事都只有三分钟热度,没过多久,就开始找借口来推辞,不能持只以恒,为此爸妈很是为我没有一技只长而感到担忧。

  天真无邪的我还吧音符认成蝌蚪了呢!我和姐姐争论过几次乐谱上的图案是“蝌蚪”还是音符,但是每次都不欢而散。这个东西黑黑的还有“尾巴”怎样会不是“蝌蚪”呢?我常常这样想。可事实却证明是我错了。走出幼儿园的大门,迈进了小学的门槛。我由一个害羞、胆怯的女还长成了一个大胆的姑娘了。和小伙伴闯鬼屋、走迷洞都是我冲前锋,玩急速风车、冲上云霄等惊险、刺激的游戏,就是大人也不必须有我这胆量呢!晚上我能够一个人守家,看了恐怖片也不会觉得害怕,心里也不会疑神疑鬼。

  虽然我胆大,但是我这粗心的毛病总也改不了。这次数学测验我就因为一个不起眼的小数点,害我丢失了5分,与100分擦肩而过。做家作时还做漏一两道题。我不仅仅粗心大意还丢三落四呢!学习用品经常找不到,弄得我焦头难额,妈妈说我得了见忘症,我也不明白是真是假,有时候觉得自己真的得了见忘症。

  我的人生像天空一样变幻莫测,不只是有阴雨,我相信,拨开云雾就必须能看见灿烂的阳光。

  第九篇:初二自传作文

  我是一只钢笔。一只橙色笔杆,蓝色墨水的钢笔,被摆放在文具店最显眼的位置。我的兄弟姐妹们都被它们的小主人带走了,只剩我一只笔孤零零地站在柜台上。终于有一天,小主人出现了。她一眼便瞧中了我,片刻都没犹豫,直截了当拿起我向收银台走去。此刻,我是多么的兴奋啊!嘿,我情不自禁地想象着我未来的美好生活:每天主人都用我来写字,写完后她便爱惜地把我放进笔袋里……

  起先,主人还真是像我想的一样,天天爱惜我。可主人的笔袋里都塞得满满的,我每天都被挤在一堆笔里。那些笔还笑话我:“哼,又是一个新来的家伙,看它能被用几天!”我定睛一看,它们都是半新不旧的笔。但是它们干嘛无缘无故地嘲讽我?真是莫名其妙!

  有一天,我已经做好准备,等着主人。可是,过了半晌都没有一点动静。不知不觉,已经是中午了。这时,笔袋被打开了,另外一只我没有见过的笔从天而降,直接砸在了我的身上。我还没明白怎么一回事,其他的笔就又开始幸灾乐祸地笑了起来:“哈哈!这才几天它就没用了,看来它的下场比我们们还惨哪!”说完,它们又去教训那位“新人”了。我蜷缩在角落,悲愤地想着:唉,这喜新厌旧的人类怎么能这样呢?我每天辛苦地为你劳动着,你就这样对我吗?

  人类啊,不要再喜新厌旧了!钢笔也是你们的朋友,你们要好好对待我们啊!

  第十篇:初二自传作文

  我是一只小蜜蜂。我们蜜蜂是过群体生活的。在一个蜂群中有三种蜂:一只蜂王,少数雄蜂和几千到几万只工蜂。我就是这千万工蜂之一。

  我的母亲就是蜂王,它的身体最大,几乎丧失了飞行能力。这没有关系,它有千千万万个儿女,我们可以供养它,也算尽了孝道吧!在我的家族中,只有蜂王可以产卵,它一昼夜能为我们生下1.5万-2万个兄弟。蜂王的寿命大约是3年到5年,在我们家族中它可以说是寿星了。

  在蜂群中还有一种蜂叫雄蜂,它和我们大不相同,它“人高马大”,身体粗壮,翅也长。它的责任就是和蜂王交尾。交尾之后,它也就一命呜呼了。

  要说家族中数量最多、职责最大的还是我们工蜂。我们是蜂群的主要成员,工作也最繁重:采集花粉和花蜜,酿制我们的“口粮”、哺育我们的弟弟们、饲喂我们的母亲、修造我们的房子、保护家园、调节室内温度和湿度……别看这样,我们的身体是非常弱小的,我们的寿命也只有6个月,就像天空中的流星一样——闪即逝,仅有一点儿时间去闪耀自己的光辉。

  我们蜜蜂是自然界里最勤劳的了。开花时节,我们忙得忘记早晚,有时还趁着月色采花酿蜜。蜜是很难酿的,我们要酿1千克蜜,必须在100万朵花上采集原料。如果我们的蜂巢同采蜜的花丛距离1公里半,那么我们采一千克蜜就得飞上45万公里,差不多等于绕地球赤道飞行11圈。看样子,我们的功业并不次于“阿波罗号”呢!虽然我们采蜜难,但每年一窝蜂都能割几十斤蜜。在广东的同族们一俥四季都不闲着。如果动物世界也有组织的话,那么我们蜜蜂一定能获得“最热爱劳动奖章”。

  也许您要问:在漫无边际的大自然中,你们怎么知道什么植物在哪里开花流蜜呢?告诉您吧,我们有很多“侦探”,派它们去侦察,回来再把结果告诉同伴,我们的“语言”就是舞蹈。

  我们的家族就是这样。我们的生命是短暂的,但不必担心,我们还有兄弟,还有接班人。它们会像我们一样继续劳动,我们的家族就这样不断繁衍下去。

  第十一篇:初二自传作文

  20xx年11月2日的夜晚,随着一声婴儿的啼哭,一个小孩诞生到了这个美丽的世界。这个孩子就是我,一个被称为“笑星”的男孩。

  父母给我取名叫袁晨栋。我这一辈是晨字辈,而我的父母又希望我成为祖国的栋梁,所以给我取了这样的名字。但是照我现在的学习状况和贪玩精神来说,我可能大大辜负了父母对我的期望。

  我长得虽称不上玉树临风,但对自己外表还算比较满意,至少五官是端正的。特别是我的嘴唇有点上翘,在公共场合,经常会有叔叔阿姨说那是有福的象征,我也认为有这种可能。而最令我苦恼的便是身高了。在小学,我的身高相当稳定,除了一次有波动,在第二排坐了一学期外,一直稳坐第一排。

  值得期待的是,根据朋友们的经验,在近三年中,我的身高会有大幅度提升。当然,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当年出使楚国的晏子不也是一个矮子吗?就连NBA里,也有不少个子矮的人。

  在学校,我被同学称为“笑星”,这可是因为我的“丰功伟绩”才获此殊荣。可以肯定地说,在我们这个班级体中,如果没有我,那么我们这个班级中的笑声会减少一半。下面就容鄙人我来细细诉说。

  我有一张“三寸不烂之舌”。我的这张三寸不烂之舌可有着独门绝技,每当有人对我进行言语辱骂之时,我都会用这张三寸不烂之舌来战胜他。但是,我认为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用男人的方法来结束战斗——拳头。可是因为鄙人身形瘦小又没有什么盖世武功,所以总是被用来当“垫脚石”。

  但是倔强的我有一颗永不服输的心,总想着下次一定会打败他,但是令人失望的是,这个下次从没出现过。平常我只会挣扎十秒,就会被人按在地上摩擦,动弹不得。所以说,我可谓是吵架没输过,打架没赢过。也因为这一独特之处,我成为了同学们课后的乐趣之一。

  这就是我,一个身高稳定,打架没赢过,吵架没输过的男孩,一个被称为“笑星”的男孩。

  第十二篇:初二自传作文

  大家好!我叫凌源,已经在地球上生活了有11个春秋。我是一个和爸爸性别一样,快乐活泼的男孩,我属白羊座,性格冲动,粗心,急躁。整天嘻嘻哈哈,没主见,缺点很多。我的外表和属相相符,我生龙活虎,特有气势。我此刻就读于雁江一小六年级七班,这个全校人数最多的温暖团结的大群众。

  我长着胖乎乎的脸,145厘米的个子,眯成一条缝的眼睛被医生加上了眼镜,悲哀呀!小小年纪就戴上了一副高度近视眼镜。我爱穿一身休闲服,走起路来挺有精神。

  我1998年清明出身,妈妈说我小时候身体很弱,风一吹就感冒,父母操了不少心。小时候,我有时很安静,只要咬着东西就能睡得香香的;还有时很傻,大家看我发呆的样貌就会笑的人仰马翻;有时我还很调皮,爱乱打人,经常把家人打得“鼻青脸肿”“哭笑不得”。

  长大一些步入小学以后,我特倔强,父母说一句,我顶十句,还爱钻牛角尖,亲戚朋友看我是小孩子,也就不以为然,可我却顶个没完没了,还坏了许多重要的事,最后有一天,父母忍不住把我痛打一顿,那个疼呀!我悲哀地哭了“两天两夜”,吵得得家里鸡犬不宁。最后还是妈妈给我进行了心理疏导,才让我平静下来。

  此刻我已经是一位高年级学生,可还是那么没主见,那么粗心。因为粗心这毛病,我可干了不少错事,我家当月用106度电,可我抄电表时,却抄成169度电。还有考题本没有挑战性,由于粗心偏要考个80分回家气父母,为此我不知受了多少批评,挨了多少打。我爱弹琴,我曾获得四川省优秀人才艺术大赛二等奖。我也爱打电脑,爱看电视,爱玩各种现代高科技游戏。虽然有点上瘾,但总能克制自己,只要在考前复习期间,你休想在任何电子设备前找到我,就连我最着迷的《反恐精英》游戏也吸引不了我。

  我就是我,一个简简单单,普普通通的少年。怎样样,给我个评价!欢迎你和我做朋友。

  第十三篇:初二自传作文

  我的名字叫孔雀,我的身高有90公分左右,体重大概5公斤左右吧。我头顶上的羽毛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艳丽夺目,就像国王头戴的皇冠一样。我的胆子比较小,每当听到有异常的声响时,我就会展开翅膀飞到旁边的灌木丛里,睁大蓝宝石般的眼睛左顾右朌。我特别喜欢人们赞美我,每当有小朋友们夸奖我时,我就会展开尾部扇子般五颜六色的羽毛,向大家炫耀自己美丽的花衣裳。这就是人们俗称的“孔雀开屏”吧!

  我的羽毛丰满、两腿健壮有力、弹跳很好,就好像是一名跳高健将。走起路来,姿态也是优美、高雅。我的粮食是植物和种子和根茎,昆虫和小动物也是我最美味的美食。我天性好动,每天总是走来走去,像是一个顽皮、好动的孩子。

  我们被视为“百鸟之王”,是最美丽的观赏鸟,是吉祥、善良、美丽、华贵的象征。有特殊的观赏价值,羽毛也可以用来制作各种各样的工艺品。

  我喜阴怕雨,喜欢阴凉的天气。天气炎热、气温高时,我就很少活动。下雨天,运动场上积水,并且卫生条件不好时,发病率就高。

  这就是我,小朋友们,你们喜欢我吗?

  第十四篇:初二自传作文

  在1995年的8月15日,随着一声婴儿的哭声打破了夜的寂静,我来到了这个美丽的世界。妈妈疲倦地笑了笑。爷爷,奶奶,爸爸把我抱来抱去,寂静的医院里,充满了喜悦的笑声。

  之后我起名为陈含章,但是我的爷爷奶奶总是喜欢叫我“小不点”,因为在这个大家庭中就我最小。他们都无比的爱我,我的日子也过得无忧无虑。但是,之后我开始厌恶“小不点”这个名字,之后我伯母生了一个小姑娘,我就不再允许他们叫我“小不点”了。就这样,随着我年龄的增长,“小不点”这个外号也慢慢地消失了。因为我已经长大了。在上一年级的时候,我有了一个亲弟弟,我成为了姐姐。而“姐姐”这个称号也给了我很大的压力,因为我不再是小孩子了。有了弟弟以后,我不和爸爸妈妈一齐睡了。所以我很难过。

  钟表不停的转动,时间飞速地流淌,此刻的我已经是一个大孩子了——长长的头发,个子不高,大眼睛,高鼻梁。咦?那是谁。她就是我。今年的我以上初二,弟弟也上一年级了。每一天我都会骑着自行车,和我的好朋友上学放学。初二的我已经不再是那么天真烂漫,因为我的肩膀上有两个沉重的担子:一个是地生会考,一个是政治,历史会考。唉!真的好累。

  好了,自传就说到那里。拜拜!

  第十五篇:初二自传作文

  时光如梭,恍惚之间,来到世间已有14年之久。镜中的我已褪去稚气,初现成熟,可相貌仍旧平平,本来就小的眼睛,还被早已凌驾于鼻梁之上的眼镜遮了个严实。今年,额上还冒出了零零星星的痘。令我自豪的也只有吃不胖的身材了,不过也是拜不定时骚扰的肠胃炎所赐,也算因祸得福吧。

  我的性格是多变的。心情愉悦平静时,举止温柔大方,但更多时候,我是一个活泼的有些傻的人。知识面很广,却都偏门,所以派不上什么用场,学也只是图个乐子。爱好也很杂很多。读书偏爱推理和一些纪实的小说。有些脸盲,感觉明星都长一个样,自然不会追星,但却独钟动漫文化,偶尔也玩游戏。学着小提琴,虽然学艺不精,也喜欢拉琴时的美好。最喜欢的还是做些手工,倒是意外的有些天赋。羊毛毡的公仔戳过两三个,橡皮章刻了不少,模型大大小小的也堆了很多。专注于一件事令我享受。

  成绩相对稳定,却始终离优秀差着一截,次次被一考场拍在门外。课上时常走神儿,也会犯困,已经开始纠正。而作为一个女生,我的理科总是完全碾压文综,原因也简单:平时不背,临时想抱佛脚佛都嫌弃。虽然我所向往的也是不需要死记硬背的学习生活,信仰的是兴趣及真理,可显然不够现实。我也该将任性的性格有所收敛,才能取得更多进步。

  第十六篇:初二自传作文

  大家好!你们应该都认识我,我就是人们喜爱的一种水果——梨。

  我们梨族的品种繁多,通常的品种是一种落叶乔木或灌木,极少数品种为常绿,属于被子植物纲蔷薇科苹果亚科。还有许多品种:雪花梨、鸭梨、苹果梨、香梨、酸梨等等。

  我们的颜色是丰富多彩的。虽然,我们不如蜜桃美丽,不像西瓜和哈密瓜那样身上有着花纹驳杂的线条,但是,我们梨家有浅黄色的水晶梨和雪花梨、金黄色的鸭梨、棕黄色的苹果梨、绿色的香梨,还有红色的酸梨,极少数品种竟然是紫红色的。

  我们还是营养丰富的水果,身体内含有充足的水分以及一些葡萄糖、蔗糖和维生素a、b、c、d、e,并能提供纤维素和钙、磷、铁、碘、钾等微量元素,还有一定量的蛋白质、脂肪、胡萝卜素、维生素b1、b2和苹果酸等。我们梨还能维持人们身体里的细胞健康,帮助器官排毒、净化机体、软化血管,促进血液循环把血中的钙质运送到骨骼,增强骨钙质。我们还有润肺清燥、止咳化痰、养血生肌的作用,降低血压、养阴清热的供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硬化的病人,经常喝梨水更是大有益处。现在的空气污染比较严重,多吃我们可以改善呼吸系统和肺功能,保护肺部,避免让肺部收到空气中灰尘和烟尘的影响。

  快来和我交朋友吧!我们梨的品种繁多,有丰富多彩的颜色,营养丰富。想变得健康的你们还在等什么?快快来,品尝一下这天下的美味吧!

  第十七篇:初二自传作文

  吾生于一普通工薪家庭,父母无特殊爱好,唯爱读书。受其影响,吾自幼亦喜欢读书,且嗜书如饴。吾曾闻一贤人曰:“凡有所学,皆成性格也。”执此言而读书,余大受所益,直至今日成为“书虫” 矣。

  未满周岁时,每每哭闹扰人,母便手拿一《幼儿画报》在旁朗声阅读,余即停止哭闹,细听母“咬文嚼字”。某日,余尚且不能直立行走,竟手脚并用朝天执书而“读”,虽不知其意,仍读之津津有味,不时变换书页,其态煞有介事。父母见其如此憨态,即随手摄下。故,余爱读书之心有照片为证。

  入小学则识字渐多,随之阅读甚广,亦无章法可循,“口味”颇杂。郑渊洁、沈石溪、杨红樱等名家作品,常读之诵之;表哥所有《青年文摘》、《大学生》等益书均借之,读之;父之《特别关注》、《读报参考》等,亦能不求甚解,一并读之。家中厅内沙发、甚至床边,以致洗手间内均有不同书籍放之。故,无数次激怒老妈,直至对余施以“河东狮吼”,余急躲以门后避之。既如此,仍不知悔改,书照放、照读不误。年愈长,家中之书已不足以阅之,故向同学借读,同学只要有书且未看者,则千方百计讨之。班内同学对余此举无不“厌”之,且无奈,故随以“书虫”外号称之。

  至初中,则偏爱中外名著及科普类书籍。购书亦愈多,无论学习及生活中表现良好,均要求父母奖励以书,故以此计屡得好书。本地书店尚不能满足余看书、爱书之心,常去济南、泰安购之,甚至网购。暑假期间“痴读”于书不能自拔,以致暑假作业开学前三天才得以完成,被家长斥责,乃一笑了之,读书依旧,却险些酿成大错。一日,母叮嘱余,饭在灶上烹制,将熟即关火。怎料,余阅读已渐入佳境,对母叮嘱只含糊应之。未几,室内烟雾弥漫,糊味刺鼻扑来,乃大惊,醒之,随关火。无奈为时已晚,锅已干、饭已糊,灶已坏矣!

  随自嘲:“书虫,书虫,饭已糊,只能吃书矣!”

  第十八篇:初二自传作文

  “哇啊哇啊”一阵哭声划破2006年某天的天空,这样我便开启了人生的旅途。

  先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梁钦能,我今年12岁了,我现在是一名即将毕业,面临人生的第一个阶段——初中的六年级小学生。

  我有一张相对匀称的脸,白皙柔嫩的皮肤衬得我的小嘴愈发的红润,还有一对特别可爱,如蒲扇般的耳朵。

  刚会走路的那会儿,特别兴奋,巴不得走得快快的。事实上我只要走快了,便会像失了刹车的车子,亦或是无头苍蝇,到处乱钻,结果总是与地面进行一次亲密接触。

  六岁时做过一件十分蠢的事,看着电视上有人把苹果种子埋在地里,然后生根发芽,最后竟长出了苹果。我心里想:如果我把鸡腿骨头种在土里就可以长出很多的鸡腿。第二天我把啃干净的鸡腿骨头埋进了土里,每天一放学,我便迫不及待地回家观察它的发育情况。一连几个月,终于我的好奇心大于耐心,就挖开了泥土。只见里面的骨头比原来的更小了,我以为被人摘走了鸡腿,最后还是母亲告诉我缘由,现在想想真是好笑。

  四年级的我已经没那么傻了,开始变得成熟。我们正和六(1)班举行篮球友谊赛,我担任篮球队队长和后卫控球的重任,大家都非常认真,都希望这次比赛取得胜利。比赛开始,轮到我们的中锋发球,中锋将球传给了我,我带着球直冲对方篮筐,我一个三步上篮,为我们队赢得了两分。过了一会儿,对面的人故意把我们的前锋撞倒了,于是,我冲了上去,打那人一顿,最后我被罚出局了。

  拿着我小时候的照片,回味着我已过的十二个春秋!对白驹过隙的时间有了别样的体会。

  第十九篇:初二自传作文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施主,您好,我是唐僧,从东土大唐而来,去往西天拜佛求经的。

  我的心非常仁慈非常善良,也非常谦卑,我觉得能去西天取经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情!

  我很好学也很勤奋,在《西游记》第二十六回当中,当我的三个徒弟都睡下了,我还在念小时候念过的《梁皇水杆》和《孔雀真经》。

  我还很正义,大徒弟每杀掉一个生命时,我就会感到悲伤甚至是悲愤。不过,有些时候怪我好坏不分,我的仁慈几次差点让我伤了性命。我想起了《三打白骨精》中,我误会了悟空,他把白骨精变化的女孩儿、老太太、老头儿都给打死了,当时我很愤怒。如此残忍,取来真经又有何用?一气之下,我将悟空赶回了花果山。当时我是多么糊涂、多么愚蠢啊!我真该死!

  在师徒四人中,我不幽默也不搞笑,我总是告诉徒儿们一些大道理。有时他们也嫌我啰嗦,会不听我的,嗨,真是白费我一片谆谆教诲的苦心啊!

  好了,时辰已晚,我得上路继续西行取经了,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第二十篇:初二自传作文

  我叫地球,一个来自外星的生命。我只是同族系中一颗小小的行星。我的妈妈叫太阳,她是世界上最美丽,最伟大的母亲。我还有许多兄弟如:木星,火星,水星……

  以前的我只顾贪玩,做为人类的家园,不管人类的安全和生活,任意让他们自生自灭 人类在我的身上尽情剥削,我知道他们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金钱和利益也.

  无情的砍伐让我忍受着刀绞般的疼痛.

  听——那深山中一声一声的拉锯,又一声一声的吆喝,一棵参天古树应声倒地,发出惨痛的呻吟.遍地磷伤的躯壳撒落一地,有的在哭泣,则有的在默许.

  看——昔日茂密的树林已不存在,映入眼帘的仅是一片片黄土.小鸟 失去了他们的乐园;动物失去了欢乐的场所.一粒粒黄土就是我的眼泪啊。

  挥霍的浪费让我承受着滴血的滋味。

  ”喂走了,我们去宾馆…….这点钱算什么…….不就是几个破钱吗。我才瞧不起了……”一声声的刺耳语,一声声的穿心针,让我的心在滴血.

  瞧!满地的白色垃圾,满嘴的油光舌滑,满肚的山珍海味.挥撒的钱如流水一般随浪淘去.

  虽说我是供应食物的地球,但我的承受也是有限 制的,难到你没见过血的颜色吗。

  冷血的藐视,让我幼小的心灵按上了定时炸弹。

  不知道多少个春夏秋冬,黑夜白昼,我的手在颤抖,心在跳动。听那个人类的”言论”:”地球这么小,我们怎么住啊!地球这么脏,干脆我们搬到月球上住吧!和地球一起住简直是我们的耻辱……”人类的讽刺和批评,让我惨不忍睹。我的脸已面如土色,命亡不久矣。

  问世间爱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人类在觉醒,人类在呼唤,他们呼叫着让其他的人来保护我,环保人员在宣传和实施措施,我的呻吟停止了。因为世间充满了爱,所以现在的我尽职尽责,人间已没有了荒谬的言论;万物都已恢复了和平;资源也重归入金黄的土地。我的身体渐渐康复。听不到”咔咔”的拉锯声;”哗哗”的甩钱声;”滴嗒”的流血声。

  我是地球,人类引以为傲的家园,我又成为新世纪的曙光。悲痛已不存在,但还是抹不掉昔日的疤痕,那一道道疤痕如果处理不善,仍然会旧病复发。

  第二十一篇:初二自传作文

  生活短短数十载,时间转瞬即逝,十五年也只是弹指一挥就过去了。我叫xxx,我今年15岁,我是一个一般的不可以再一般的人,和很多人一样上学念书,熏陶和升华自己。我在班上甚至在学校里应该算是出名了的吧,成绩一般,家境朴实但我却凭着着一脸青春痘,大象腿,麻子脸和肚子上的游泳圈“走红”我天天在学校都过的非常煎熬,但是生为独生子女,我身上背负着父母的期望,所以我不可以让他们失望……

  又是崭新的一天,我走在上学的路上,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只有如此我才能暂时忘记烦恼。我走进学校,耳边传来一些低低的嘲笑声,“哝,你看,这就是那个初中二年级(4)班的xxx,长得可真胖。”我紧握拳头,走到了班里,班里的人都看向了我,不过并没厌恶的目光,也没恶心的辱骂声。我走到了座位上,那是最后一排的最后一个座位,不过我挺喜欢坐后面的,那样就没人注意到我了。

  第二节课下课,又到了我最讨厌的跑操,每次跑操1000米的时候都是噩梦,我开始跑,不知晓为何头有点晕,我向老师请假,老师不相信,他觉得我是在逃避跑操,我只好硬着头皮继续跑。忽然,我一个重心不稳摔倒在地上,大家班的同学都停了下来,将我扶起来关心我,问我有没事。我那一刻忽然泪奔……谢谢你们,我亲爱的同学们,生活短短几十载,你们都是我生命中的贵人,我会愈来愈好,叫你们可以不需要每次和其他人吵的面红耳赤的挽救我的名声,让我能好受一点。

  第二十二篇:初二自传作文

  嗨,大家好,我就是那个在全世界引起轰动的体育项目——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足球。

  咳咳,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足球,于2000多年前战国时期在齐国都城临淄被人类给创造出来。当时的我被称为“鞠”。我用皮革做外套,肚子里塞满鬃毛之类的东西。我可以帮助士兵们强身健体和提高战斗力,所以古时候的士兵们都很喜欢我。

  唐代是我的昌盛时期。当时已经用往我身体里灌气来代替了往我肚子里塞鬃毛,设备器材方面也逐渐完善起来。不但男子爱踢我,女子也开始踢我,并且传到了日本。宋朝时,出现了称为“香云社”的球会组织。可以说,中国是最早发明和用我参加比赛的国家。

  现代的我兴起于英国。英国人之间流传着一个故事:公元1042年前后,丹麦人入侵英格兰。有一天,一个英国士兵在清理战场的时候,突然挖出了一个丹麦人的头骨,他想到自己的祖国被侵略的情景,变一边使劲地踢头骨一边不停地咒骂:“该死的侵略者!”他的这个举动带动了不少人,于是旁人也自动加入了这个行列。随着时代的变化,我由一个头骨变成了今天黑白相间的足球。

  不瞒你说,我有时候真的觉得自己挺伟大的,不是我自恋,而是事实。不信的话你想想,没有我,哪来的贝克汗姆,哪来的香蕉球?没有我,哪来的罗纳尔多呢?……没有我,他们怎么可能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呢?

  “咦?足球呢,足球哪去了?没有足球我们还怎么比赛啊

  第二十三篇:初二自传作文

  我叫韦柳溢,于1999年4月19日19时05分被迫来到了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我此刻11岁,在广西河池大化县实验小学上学。我不高的个子,一双不大的眼睛,一双小馋嘴和留着一头乌黑而又不长的头发。

  我有一个不好的习惯――爱看电视。记得刚上五年级的时候,我因为每一天晚上做家庭作业时,都会一边看电视一边写。导致了我的家庭作业质量下降,不仅仅作业质量下降、成绩也下降了,还落了个近视眼!之后,经过语文数学老师的教导,我的成绩也慢慢提高了。这次事件让我明白了在做作业的时候,可千万不要看电视,这样很容易分心……

  我最大的优点就是乐于助人,有一次,我放学回家的时候,看见一个小妹妹在一个角落里哭泣,我走近仔细一看,啊!这是我家那边刚搬去新房家的小琳琳,我问小琳琳怎样回事,小琳琳说,他们班放学有点晚了,所以接送的车子就先走了,她又不太认得新家的位置……我虽然还记得去小琳琳家的路,但是实在太远了。陪她回家又回到我家,肯定有天黑了呀!我又想了想:咦,我那里不是有买钢笔的7元钱吗?那我就牺牲我的钱陪小琳琳坐车回家吧,钢笔还有的是钱买,小孩子走丢了可就不好了……虽然我回家晚了点,但是我帮到了人,心里还是美滋滋的!

  这就是我,一个虽然有一点坏习惯,但又热心帮忙人的一个小学生,你们愿意做我的朋友吗?

  第二十四篇:初二自传作文

  在那个刀光剑影的时代,在那个浪迹天涯的江湖。总有一种东西令自己神往。

  我曾想回到那个时代,回到金庸老先生笔下得武林,那种大侠的洒脱,那种江湖的义气,时时刻刻留在自己的脑海中。大呼一声“江湖救急”,世间一切仿佛回到了从前。

  我喜欢武林,莫名地喜欢。我不止一次地期待自己回到那个时代。梦中我是云游四海的大侠,或者是号令天下的盟主,又或者只是南北丐帮的小生。但是我觉得我是自由的。

  我不知疲惫地陪着一帮朋友走南闯北,来到中原腹地,看一看国都的繁华。多少落寞,都在风中雨里流逝,剩下的只是自己和朋友的肝胆相照。

  “侠”是所有江湖人的总称,天下太平,他们潇洒地走遍中原;天下大乱,他们凭自己的一腔热血担负起救国为民的责任。身怀天下无敌之武功绝学,号称天下第一,背负玄铁重剑,过着清贫的生活,他们没有锦衣玉食,更没有高官厚禄,他们有的只是仗剑走天涯的豪情和精忠报国的爱国爱民情怀。

  我爱武林,因为他是我心中的向往,我知道对于现在的自己,这份向往就是奢侈,但我可以用自己的行动证明自己心中有江湖,江湖救急一定有我。

  第二十五篇:初二自传作文

  大家好,我是一个书包,一个普通的书包。

  当我被主人带回家的那一天,那一刻,就证明我重新拥有了利用的价值。

  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我又会有怎样的故事呢?

  主人十分喜欢我,常常拿着我问别人:“你看这个书包好不好看?”她将我弄得干干净净,每一件东西都摆放得整整齐齐,从不将我乱丢乱放。

  可是不知什么时候,我被装了第一片纸屑,染了第一滴笔水,书本的摆放开始随意起来,笔也抛弃了笔袋,在我的“空间”不断飞舞,我的里里外外逐渐变得脏乱不堪起来。

  “我想我该换一个书包了。”“你看他脏成什么样子了。”“这样脏的书包有什么用呢?”我的主人他常这样说。

  但是我宁可希望这不是真的,我还有利用价值对吗?

  可是该来的一天总来得这样的快……

  直到主人买回了一个新的书包。“这个书包比原来那个要好的多,我想我不再需要那个破烂的书包了。”从那天开始,我被我就被遗弃在了一个仓库,一个潮湿阴暗的角落。

  主人不再需要我了,果然,还是我不够好吧?我想我再也不会见到主人了吧?

  命运的齿轮转动,我和同伴们一样,谁都没能逃过被抛弃的结局,无一例外……

  不知道什么时候那只取代我的新书包,被扔到了我的旁边。“它太旧了,我已经不再需要它了,瞧我的新书包!”

  大家好,我是一个书包,和同伴们一样,我没能逃过被抛弃的命运。

  第二十六篇:初二自传作文

  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的一个人:她有着一米五三的“傲人”身高,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到肩,戴一副金边眼镜,翩翩然“文艺青年”的模样。没错,这个人就是我。

  若是要谈到她,就不得不说一下她的那些“黑历史”。

  在她六、七岁的时候,一个不小心,从岸边跌入了池塘里。她竟然眯着眼睛在池塘里数鱼——当然,眼前一片藻绿色,什么也没有。被人捞上来的时候,她还笑眯眯的、带着一丝埋怨地说:“这个池塘是假的吧,怎么一条鱼也没有。”逗得周围的人大笑不止。

  我十分佩服她这无论身处何等环境,都能笑出来的心态——可真是乐观呐。

  还有一次是在她二、三年级的时候。虽说上了小学,她还是贪玩得很!这不,一个不小心,小腿就与楼梯来了个亲密接触,一道一、二公分长的口子出来了,伴着鲜血。在大人给她抹药的时候,一般人肯定会哭的,但她不是。她一边盯着伤口,一边扒拉着它,说:“为什么会流那么多血啊?唉,这里面为什么会有点白,不会是骨头出来了吧。”当然,骨头是不可能出来的。她不说还好,一说那旁的人都哭笑不得地看着她:这孩子怎么回事啊?这么大的口子都不带怕一下的吗?

  其实我也不知道这人的胆子为什么会那么大,但是她这种遇事不慌、笑对困难的心态很难得。对此,我只得道一句:你的心真大。

  随着年龄的增长,她不再像儿时那么傻乎乎的了。现在的她,画风逐渐走向沙雕。你看,只要是受了伤,不论大小,她都会去找她的朋友姐妹,抱着她们,假兮兮地“哭诉”几句,求安慰。等到她演够了,就笑眯眯离开,不了了之。

  只要是熟知她的人,都被她的这种性格弄得无可奈何,到最后,他们的心里只留下这样的一句话:你的心真大。

  第二十七篇:初二自传作文

  2000年冬季一个寒冷的下午,一声婴儿响亮的哭声震动了整个医院,打破了整个手术室的宁静。那便是我――来到了这个奇妙的世界。

  此刻的我,回忆起小时候的点点点滴滴,特有意思……

  听妈妈说,在我两岁左右的一天,外婆和舅舅带我一同去花园玩,玩累了,外婆和舅舅就坐在松树下的石凳上聊天,我就扶着石凳往前走,但是,我因为和一步没走稳,结果倒在凳角边上,不留意就与石凳来了个“亲密接触”,让它把我咬了一口,顿时,我的眼角被划出了一道口子,那鲜红的血就顺着脸颊流了下来,没一会,我的半边脸就被染成了红色,这可把我的外婆和舅舅给吓坏了,舅舅便说要带我去医院缝针,但外婆却用了一种“土方法”来独家为我治疗,几天后就痊愈了,但是,它却在我的脸上留下了永远的一道疤,构成了永远无法抹去的记忆。

  这道疤是给调皮的我一个教训,但有时懂事的我也能留给他人深刻的印象。

  那天,妈妈陪我在房间里玩,但是,妈妈却因为工作繁忙而累得趴在床边就睡着了,当时,一岁多的我也不知怎样想的,只是从隔壁的房间里拖来一床小毛毯,放到了妈妈的身上,这个举动被我的外公看到了,等妈妈醒来后,外公就告诉了妈妈,妈妈至今都很感动,一向都没忘。

  日月如梭,时光流逝,转眼间将要小学毕业的我都和妈妈差不多高了,也更加懂事了,我必须会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和老师。

  第二十八篇:初二自传作文

  我是地球,是太阳系中的一员,我每天都过着快乐、幸福的生活!我有很多的“孩子”,我把一切都无私地给了他们,不求任何的回报。因为我的自转产生了昼夜交替,让我的“孩子们”有了工作和休息的时间,使他们劳逸结合;而我的公转产生了四季,让“孩子们”能感受到春的温暖,夏的炎热,秋的凉爽,冬的白雪皑皑……

  早晨,我洗漱完毕,便去宇宙里闲逛。水星见到我,向我打招呼,

  我们在一起讲讲昨天的趣事;火星见到我,告诉我,他很羡慕我,整天自由自在的;木星见到我,又与我聊聊家常,然后,我又遇到了天王星、海王星……

  傍晚6:00,我化身成一名美食家,去品尝“孩子们”做出来的美食。我先去了一家火锅店,品尝了又辣又香的牛肉;然后,我去了一家烧烤店,品尝了“臭名远扬”的臭豆腐;我还去了面馆、湘菜馆……最后吃下一碗香飘千里的过桥米线,我心满意足地去到“东方明珠”的塔尖,看到我的“孩子们”茁壮成长,我开心、幸福的笑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孩子们”的科技越来越发达,但是,他们也乱砍滥伐、排放污水和废气等有害物质,使我的身体虚弱了,我被“孩子们”折磨得不成样儿了。于是,我又化身成一个病人,来到“孩子们”的医院看病,在心内科,医生告诉我:我的血管严重堵塞,需要做手术,如果再不及时清理,就会发生心梗,导致死亡!在外科,医生看见我受伤的肌肤,都为我受到这样的伤害而惊愕,不忍直视!

  人类,我的“孩子”,快醒醒吧!你们以为“虐待”我以后可以移居第二个星球吗?不可能,因为在四十万亿千米内,是不可能有“第二个地球”的!希望你们早点醒悟,珍惜现在仅存的山清水秀,鸟语花香!

  第二十九篇:初二自传作文

  鄙人叶榕,人送外号“叶白菜”,生于9月23日,虚年十三,随父姓叶。出生之时,有位老道士,为我算了一卦,言我五行缺木,我那迷信的爹就为我取了个“榕”字,奈何那时年幼,无力反抗,便只得应下了。面色清秀,性子也很和善,所以,同学们便送我外号“叶白菜”。

  小时候是个乖乖女,虽谈不上所谓的天才、学霸,但,也是个好学生。到了初中,性子越发和善,虽然也会和老师有一些争执,但对同学们,还是以诚相待的,所以这“叶白菜”的外号也是落到我头上了。生平没有什么大作为,但最后悔的事就是太乖了,没有做什么遵从自己意愿的大事,希望后面几十年,能做点自己想做的。身为一介女子,虽不能精忠报国,但也希望能教书育人,呵护祖国的花骨朵儿,为国家培育栋梁。

  第三十篇:初二自传作文

  阵阵轻柔的微风掠过身旁,卷起多姿的花瓣,夹杂着沁人的泥土香,抚慰我残缺的心灵,填补我内心的空缺。

  ——题记

  一缕缕柔光升腾在朦胧中,拨开笼罩在大地的面纱,一抹阳光穿过雾海,将光明带给可爱的人儿。当它洒向黑暗的那一刻,我的世界充满了光亮、温暖。

  那时,我的名字叫陋习。是一个集万臭于一身的社会小青年,整天都在街上游荡,无所事事。我的生活似乎没有快乐,眼中的一切都是那么刺眼。可那个时候,我认为一切都是想当然,依然一如既往,我行我素。

  我最大的喜好莫过于免费“拿”东西,以为我是一个不爱花自己钱的“节俭”的“好”学生,所以为了给家人省钱,我就去干了这一箭双雕的事。果不其然,在尝到甜头后,我爱上了这种行为,后来自然而然成了一种习惯。有一次,我去香奈儿专卖店准备“拿”一瓶送给妈妈,不料想被他们发现并送到了派出所,在阴暗的看守所里度过了漫长难熬的一年。

  出狱后,我在大家的帮助下改掉了这个习惯,可后来,我的最大喜好演变成了“骑摩托”。每次吃完饭,约上几个和我有相同喜好的人骑上心爱的摩托车,将油门加到最大,驰骋在没人的公路上,张大嘴巴叫喊,享受因飙车带来的快感。家人和同学知道后,多次劝我改掉这个坏习惯,可我总是一个耳朵进,另一个耳朵出,根本不放在心上。没过多久,我骑着摩托车一不小心撞到了树上,命虽然保住了,可腿却骨折了。

  经历了两次痛苦的磨难后,我深深地认识到了坏习惯将会影响自己的一生,于是我开始一步一步改变自己,慢慢地我变得活泼、坚强、乐观、开朗。数月之后,我的名字不再是“陋习”,而是“美好”。

  ......

  我深信,生活因改变而精彩!陋习永去,美好永远……

  教师点评:以自传的形式来写陋习给人们带来的危害,呼吁人们要改掉陋习,只有这样,才能享受生活的美好!

  今天上面这些是好作文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初二自传作文精选30篇,方便大家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