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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上大学作文

时间:2015-07-08 10:34:30 | 编辑:王晓坤

我们都上大学去

我们从没有做过上大学的梦,因为我们村从来就没有出过一个大学生。不过我们上不了大学但一般都上小学,可是小学上得又不安稳,谁的家里需要劳力,马上就叫他们的孩雨⊙АK以,我们一个班在一年级时有13个人,到了五年级,就剩下我们5个人了,而且都是本家自己人,王连喜当班长。在村里,没有我们不敢办的事,都说我们“捣蛋得欺天”,就连班主任也被气病了,回城里看病再也没回来。过了好几个星期,学校就换了同村同族的王敬民来教我们。王敬民三十多岁,高高的个子,别看他比我们大十几岁,却是我们的晚辈。论辈分,我是叔叔,王连喜他们四个就是爷爷了。王敬民的课讲得很有意思,总而言之就是故事开路,先吸引住你,再往下讲课,这样的方式我们真的很欢迎。可是一让做作业我们就不高兴了,因为我们已经两年没有做过作业了。他给我们几个人都打了不及分,又在课堂上批评,我们可恼火了。王连喜就喊:过来,过来,我是你爷爷,我叫你过来。王敬民无可奈何,因为我们村就一个族,村里老人对辈分还挺重视的。我们几个就越发调皮,齐喊:现在是四个爷爷一个叔叔集体处罚你,王敬民马上来!王敬民只好过来按照我们的要求把腰弯下,我们伸出食指和拇指弯成一个圆,每人在他头上弹了一下。王敬民夸张地哎哟着,说:你们这些捣蛋虫!他没说下去,我们毕竟是长辈,他没有办法。[由wWw.HaozuoWen.com整理]

第二天上课,王敬民突然说,你们想不想上大学去?上大学去?是不是那天我们在他头上弹时下手太重把他弹成了神经病?我们会有上大学的命?再说,我们才上小学五年级,离大学还差十万八千里。我们就笑嘻嘻地说:想是想,就是太空想。王敬民一下子摆出了晚辈人的随便来,大喊:走,咱上大学去。不由分说,拉着我们上了一辆开向城里的客货两用车。看着两边的树木飞快朝后跑去,我们可得意了,上大学不上大学先不说,这次旅游要比掏鸟窝比挖田鼠洞比捉水蛇有意思多了。

没想到王敬民真的领我们去了大学。这所大学还是全省很有名的一所大学,只是没有在市里,在距离市区十多公里的地方。首先那个大门就气派得叫人吃惊。门岗在屋里并不出来,汽车来了,电动栅栏门会缩起来让路。王敬民经过一番交涉,领我们走进了大门(王敬民交涉时,我们才知道他的一个高中同学在这里当老师)。嗨,还真是从没见过这样好的地方!绿茵茵的草地上伸着长颈灯,路边一丛一簇鲜花的香味沁人心脾。石板铺就的甬道上青年人三三两两拿着书本散步,高大的楼房上美丽的玻璃幕墙像是神话宫殿一般。教室里,大学生们看着大屏幕电脑听老师讲课;图书馆里,好家伙,一格格一柜柜的书本快把我们的眼睛看花了;电梯呢,上上下下,头脑有些晕乎,像坐飞机一样。实验室里,瓶瓶罐罐,还有不知名的仪器高高低低,酒精灯吐着蓝色的火苗。还有宽阔的体育场,篮球足球排球飞上飞下……大学真大呀,大学真美呀,我们的心被震撼了,小脸严肃起来,一种莫名其妙的激动在血管里膨胀。

王敬民说:咋样?

王连喜说:这个……这个……真是比天堂还好啦。

我说:让我在这个地方过一天就美啦。

王敬民说:这里边出来的大学生,机关、学校、工厂、解放军都抢着要,为啥?人家有本事。像咱开后门人家也不要。比方咱村的支书,又是送礼又是说好话,儿子才安排到县电缆厂,还下了岗。这所大学的毕业生,挺起胸膛做人,到处有人抢。自己饭碗铁不说,还光荣,给国家做的贡献大!像咱借用县农场的自动收割机,就是这里发明的。那算是小发明,这里大小发明一年几百项!你们想在家窝窝囊囊过一辈子,还是想上大学,做大事,给国家做贡献,过上好日子?

我们一时忘了自己长辈的身份,一起回答:想上大学!

王敬民说:那就好,上大学就得好好学,认真听讲,往心里听,认真做作业,往心里学,得靠自己用心,得靠自己吃苦!

当我们朗朗的读书声响彻小村上空时,去地里劳动的好多人都拐到这里看热闹,说:王敬民真有本事,咋把这几个捣蛋泥猴制服了?

一晃六七年过去了,我们这一班的5个同学,真的都考上了大学。每年过年回家的时候,我们都去看望王敬民老师。我们规规矩矩,恭恭敬敬。王敬民老师开玩笑说:别这样,你们还是长辈呢。我们全都不好意思地笑了。

离开了,就是牵挂

苦涩的沙滩上,烈日下,又只剩下了一个孤苦伶仃的青年,生命中的欢聚总是那么短暂,感情总是被人虚构的很好,可当我靠近烛火,烟熏的我掉下了眼泪,是舍不得,还是舍不得?一切都是过去了的时间残余,留下的只是陪伴了自己二十年的影子,什么都没有了。我还有什么好选择?

苦苦的心灵沙漠,被不经意的人,掀起了狂沙,我被吹得扑朔迷离。没落了的头脑,丢失了的心思。甚至连那份专属的牵挂都被伊人狠狠的带走,每天在不舍中徘徊。在牵挂中流泪,在独处中忧郁,在父母眼中吐露着神色,我是该要有多久的脆弱,我不是一个诗人,只是一个普通的学者,在温文尔雅的文学世界,给不了你天花乱坠,我只有那残余的笔墨摩擦白纸的勇气,可这残余的笔墨也有风干的可能,希望你能看见,看见我的忧郁,看到我的伤心,看到我对你的不舍,那份来自毓萧的不舍,那份被心灵血液流淌了四年的对你的忠贞。希望你能看见,能看见!

是有过几个不错对象,说起来是不孤单,可我没有了全部的爱,我投入不了,心里的净土,永远留着,没人能够取代。只等她们知道,最后选择离开。离开无罪,只是我不敢奢望,她们的离开会换回你的出现,听我把四年前的误会讲完,希望你能看见!可以回来……

何时我喜欢上了酒,每逢想你,我都凑几个烂醉者同饮,你不知道的一切,都被酒熏的迷醉了自己,麻痹了的心情。应该将会是我唯一逃避现实的慰藉。彼得潘!你还好吗?想过我吗?

何曾想过,如果我们的距离只有100步,我向你走了99步,你可不可以向我迈出那一步,就简单的那一步……(这一步,多么忠贞,多么的困难。你看不到我的痛,看不到我的伤。)

四年了,离开了的四年,堕落了的四年,我不知你的世界,没我会是何等的精彩,而我只想告诉你,没有你,我找不回自己。高考的六十分心声里,我吐露了六十分的怀念与需求。如果没有想念,我怎会鼓足勇气,用我的人生前途做赌注,来换回你的信任,彼得潘,我什么都做了,希望你能看见!

未来还有多少年,我们都不知,或许是我先比你离开人世,后来的岁月,我希望你能看到我对你的尊重,对我们的忠贞,以后的日子我只敢食言那份N年前的纯真的友情,或是错过的爱情,我会好好的保留,直到你回来看我。

我在等你。希望你能看见!

毓萧敬上

四年前的那次不解开始

剪一段时光,念一世沧桑

说到冬天,便想到了寒冷,这是个冷冽的季节,站在寒风里有着刺骨的生冷。而此刻,一缕阳光纯明澄澈,丝丝的薄凉里有着暖暖的味道。喜欢在温暖的午后捧一本书香坐在阳台看一世繁华,领悟一季的花开花落,感叹人生的世事无常。有幸成为这样的女子,有着足够的时间,有着对书独有的钟爱,在时光里欣赏同一个事物不同的存在方式。如果人生是一场戏,我愿用一生来演出;如果人生是一个梦,我愿用一世来圆满;如果人生是一段缘,我会用一辈子来延续;如果人生是一本书,我会用一世来书写。任时光荏苒,任岁月沧桑,我珍惜,一生无悔。

时光若水,从呱呱坠地开始,我便在苍茫的世间浮浮沉沉。任我紧握双手也抓不住逝去的流年,不知何时,喜欢上了回忆,杜拉斯说,当一个人开始回忆的时候说明他已经苍老。在花一样的年纪里,对于苍老这样的词汇我更愿意相信那是在回忆里寻找一种懂得,在岁月里酝酿一份成熟。

想到儿时的纯真,嘴角不经勾出一抹美丽的弧度,童年犹如梦幻的城堡,里面承装了太多美好的梦。一直认为有哥的孩子是幸福的,那一季的童话在哥哥的陪伴下得到完美的演绎。晨起,母亲会为我梳起漂亮的麻花辫,哥哥则在一边静静的等候,片刻后稚嫩的小手被他牵着踏着朝阳走向学校,轻快的步伐会让两个辫子跳起欢快的舞蹈。每当伙伴们赞扬我的辫子时哥哥则骄傲的说着是母亲的心灵手巧,倘若有人调皮的伸出手拉我的辫子,哥哥便冲过来将那人的手甩开,用他的话说,他的妹妹谁都不许碰。那时的哥哥就是一个骑士,守护着他的小公主。

时光在流转,命运会弄人,没有什么会是一辈子相依相伴,总有些人会各安天涯。骑士般的哥哥如今成长成一位伟岸如山的男子汉,在另一个城市里打拼着自己的事业,和他的联系始终建立在电话和网络中。儿时的陪伴已变成无微不至的问候与关怀,他有他的天地,我有我的世界,只要彼此安好,就是我们的晴天。

现在的工作安逸、清闲、舒适,每天静看浮云流水,一回家就换上家居服宅在家里,哪都不想去,不哭不笑不闹,不悲不喜不惊,在冬日的暖阳下品一杯花茶,人,淡如菊,心,素如兰,抬头,望天上云卷云舒,去留无意,低眉,看庭前花开花落,荣辱不惊。心,早已安之若素,只等在岁月里沉淀出经年的暗香。

看看走过的路,跌倒过、哭过、伤过、痛过,于是懂了,淡然了。初入职场时,前方的路一片迷惘,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停的努力,不断的学习。无数个夜里房间的灯依然明亮,无数个周末,办公室里总有个人影忙忙碌碌。生活里除了工作就是学习,不是所有的努力都能够成功,但是所有的成功是一定要经过努力的,现在的安逸是当初的辛苦所造就的。

面对感情已经很知足了,一直觉得自己很幸运,有那么多的朋友守护在自己身边,还有来自于远方的关心和祝福,现在更多了一位可以将我当做手心里的宝的男朋友。恋爱,经历过,伤过,痛过,对于往事的伤痛,一直是带着感恩的心去面对的,人生的每一次坎坷,每一个磨难都是上帝赐给人们的礼物去磨练一颗更强大的心。我只需做好最好的自己以最好的状态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上对的人,从此,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携老,同甘共苦,患难与共,演绎属于自己的爱情故事。

女人如花花似梦,每一季的花开花落苍老了无数的容颜,我愿在最美的年华里用一抹幽幽的芬芳装饰青春的梦,在回忆里剪一段时光,念一世沧桑。

子夜,涌动思你的沁香

流年的钟声,在子夜里敲响,惊醒了沉睡的夜和甜甜的梦境。一颗梦醒的心,惬意了心情,悠然的微笑,袒露在嘴角。殊不知,却让那思你的沁香,涌动在心头,久久不能散去。

梦,一个多年不曾梦见的梦,原来,像记忆的碎片,散落在时光的长河,而今,却又把它拾起,修补我记忆的心门。

你,一个多年即将忘却的你,彼时,像太空的流星,隐没在银河的天际,如今,却又把你捻回,填满我情愫的苍穹。

时年的岁月,你和我初吻的那一瞬,荡然流放在眼前。我来了,背着手,袒露微笑,潇洒在你身旁,悄悄塞给你一朵鲜香的玫瑰;你兴奋,红了脸,慎我不备,把你那少女般第一次的热吻,烙印在我泛红的脸上,我幸福而傻傻的,看着你,一动未动。你与我含情的明眸,对视片刻,可什么也没有说。我羞了,扭头就跑,逃的无影无踪……看得出,那时,你满载凝神不解的心境,在我身后轻轻柔柔道:“哈,为什么要跑呀?”那时,我就想:让我以后告诉你吧!

又是时年的岁月,我怀抱鲜香的玫瑰花来了,你却不在原地。我只好寻你,苦苦的寻,寻遍了一个又一个热闹或寂静的角落,却不见了你熟悉的身影。跑回原来的地点,站在那时你吻过我的地方,一切,空空的,我垂丧,低着头,任由漫天的雨滴和盈盈的泪珠,打湿了怀抱的芳香。那时那刻,我好想得到你无数温柔的吻啊!可是,我却得不到。

现在,我可以向你坦然,那时我扭头就跑的原因了。因为你,因为你喜欢鲜香,喜欢玫瑰,那时,我要赶去采摘无数朵鲜香的玫瑰,我想得到你无数次的吻!

可是,后来我发现,我错了,因为你已经失去了耐心。

其实,现在想来,我那修补好的心门,很甜,我那情愫满盈的苍穹,在激荡。那甜,却在不经意间,飘到我惊扰的梦香里,甜透了子夜的情思,激荡起思想的波澜,溢出阵阵思你的沁香。

我在想,这算是我的初恋吗?如果是,那也是幸福的,只是不是幸运罢了!曾经,我为你而付出一朵玫瑰,拥有了你一次心跳的初吻,我很得意,很快乐!曾经,我为你执着了情丝,为爱而追求,我很热烈,很激情!曾经,你和我有缘相识,却无份拥有和相伴今生,我很惋惜,也很遗憾!

我知道,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永恒,爱情亦如此。我还知道,这个世界就这么不完美,你想得到些什么,就不得不失去些什么。我们的生活有太多无奈,我们无法改变,也无力去改变,更糟的是,有些事情,我们不得不失去了改变的想法。世间有着许多美好的东西,但真正属于自己的却并不多。在这个纷绕的世俗世界里,能够学会用一颗平常的心去对待周围的一切,也是一种境界。我想,最终我会拥有最真实的。

夜深了,很静。窗外下着雪,泡一杯咖啡,握到它凉了,子夜的时针在转动,心底仍涌动出思你的沁香。

那个雨季埋在那里

又回来了,还是,回来了……

我不知道说什么,只能承受。就像以前说的那样,我会面对的!在学校一个星期回家后,我自己站在屋后的柏油路上,那长长的公路笔直的划过田野,通向未知的方向,也许很远很远,不觉中忽然觉得他像一条柔软的命运线一般绵延,而那段平坦的部分,应该属于同童年,那未卜的路程是那朦胧的未来!夜!深深的渗透了双眸,路灯下的飞蛾肆无忌惮的碰撞那吃刺眼的黑暗,失去了方向,我踩在这软绵绵的黑暗中,听着歌,那狂放的音乐放肆的冲刺着耳膜,在脑海中不断回旋,仰望头顶的繁星,澄澈星云在瞳孔里微微闪烁,那看是有规律的闪烁中却看到了没有规律的生命,那仓促的曾经在我无知中飞逝了!

曾经我以为十八岁很远,很远,远到遥不可及,无法触摸。而如今从等待变成了目送,永远的渐行渐远了!

站在路灯下,听着那清脆有节奏的心跳,看着那刺眼没生机的旷野,顿然间有些失措,我以为那是我失去了方向,后来,在阳光的陪伴下共同欣赏在明媚中绽放的向日葵,才知道那叫长大,真的是长大!那些和发小一起走过的每一个胡同,每一条路,每一个瞬间都是时光留给我的剪影,曾以为一年一年的毫无变化,而如今那幼稚的懵懂少年成了如今的彼此。因此我憎恨,那些从我身边溜走的泡沫经年,那般不可触及。那么柔软,一碰便支离破碎,声音却震耳欲聋。我独自一人遍地寻找,却徒劳无功便铩羽而归,忽然间,在父母的言语中嗅到了曾经的味道:依旧体贴、依旧关怀、依旧是爱,那么多的“依旧”都如同过去的复制品,一如既往!

我惊讶,却又坦然!在黄昏下看着手提玩具的孩子从夕阳的倩影下走过,兀的发觉那也是自己的曾经。只因岁月的安排,命运的捉弄罢了!丝丝入耳你的潮湿回忆仍侵蚀着那坚不可摧的耳朵,听不见年华里的歌谣,只好把那些全部都忘记了。

不过我还是回来了,依旧坐在那里,一直都是那样场景:老师满腹经纶的显摆着他的学识,希望多一点,再多一点的灌入我的大脑,而我,却无视的望着那铁青的黑板,故作聪明的点着沉沉的装满幻想的头颅!剪掉报纸上艾弗森的图片贴在窗户上,面对阳光发呆!扫视门旁的摆钟,一遍又一遍,直到时间定格在下课的那一秒,变百无聊赖的听着教室内的喧哗,一年一年不知道过了几个这样的明天!就这样我疲惫了,真的有点了累了…

每次坐在回家的那里辆车上潜意识的望着窗外,那分流影急促的从眼眸中掠过。依然是那段路程,依然是那些熟悉的哀景。冰冷的马路,碾过车轮的痕迹,如同冬日的狂雪被阳光划过一道裂痕,那空气陷入其中,直到万劫不复!玻璃外的雨滴,轻盈透彻的打在上面,我毫无知觉,因为我在车内,就像外面是社会里面是教室一样!蓦然回首是。我依稀的看见那个年幼的自己,幼小地背影,背着装满幻想、希望、未知、的书包,却是那么的轻松,一身轻装的自己现在却倍感负重,身上背的是不是这十几年的岁月呢?

我不知道是什么让我那么累,橙橙色色的社会分级让我没有勇气去面对,胆怯的我因此做作的被掩埋在人群中!我无所作为,就知道打球的一个人!我喜欢打球!我不只说了一遍,因为我想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酣畅淋漓的奔跑到筋疲力尽,躺在地上贪婪的享受着这美好的疲惫,没有人能夺走!记得那次打完球后固执的不想擦去身上那个的汗水,回到家把衣服全部脱掉,希望能发一次高烧,以为那样可以使清醒的大脑变成空白和病倒后的一片安静现在一想是那么愚昧可笑!我明白,那样的生活以后再也不多了,至此后,我也许永远不会和以前那样狂放的吃晚饭拼命地飞向球场了,那些过去也以光年的速度在我回忆中远去,直到消失不见。。

车到山前必有路,我固然坚信一切都会是美好的!记忆是永恒相册!只是岁月的洗礼让其变得枯黄、暗淡!失去光泽!不过我会努力保存!尽管眼泪在决堤,还是会让风把眼角的咸味吹干,吹干那些苦涩的曾经,留下美丽!在明灭有律霓虹灯下,闪烁着我的步伐,一簇簇的人群在寂的发寒的街头相互交错,犹如一条长长的墓冢!游离在其中的我,眸子中泪就想着冰冷的夜一般,寂静中透着寒冷!我感叹!冗长的岁月里,埋葬了多少个花季,而那些无辜的青春也随之陪葬,我却不知道装怎么去祭奠他们,就像不知道大海的广阔一样迷茫!

海——一个硕大的东西,大到可以融进我的回忆,吞噬我的曾经,第一次和大海见面,是爸爸和我在一起!那是夏天我和海便上演了一次邂逅,我站在海边,单薄的外衣,海风放肆的灌进我的衣袖,那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我坐在回来的车上,瞻望来过的高速公路,却已经夜幕了!那拼命奔跑的车辆,像是赶着回家吃饭的孩子,疾驰而过,划出一道长长的光线,在黑暗里延长,那时光好快,就像回到了三年前!!

我站在年华未央回忆!那历历在目的过去仍起起伏伏,依旧温馨如故,那些年雨水泛滥了一个季节,那些年衣角仍带有夏天的味道,那些年的天空很高,我的志向却矮到脚底,不过我不会后悔!就让他随着那些年的雨水倾尽吧!

 

 背包

她撒娇,哼着“你的背包……让我走得好缓慢……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他握着她的手,轻声道,借了你的爱,我就用我一辈子的爱还。

音机里响起陈奕迅的声音:“你的背包……让我走得好缓慢……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

让我们来见证一个人从直板身子向驼背过渡的旅程吧。

他是个高个儿,身子笔直笔直的,特爱面子。正值大学毕业,他幸运地进入了一家知名企业工作,但不幸随之而至。也许,是幸运的代价,由于他的学历几乎是公司里最低的,有些同事瞧不起他,常对他冷嘲热讽。

血气方刚的他感觉很受气,平时工作开始敷衍起来。而就在这时,公司的总裁带着宝贝女儿来公司秘密巡视,很巧,她被派到和他同一部门。俊男美女,一拍即合,他们相爱了。但很快,他们的恋情被总裁发现了,而同时,他才发现她是总裁的女儿。

她是总裁的独生女,她的夫婿肩负着企业的未来,所以,总裁认定他是因为知道她的身份才与她恋爱的,觉得他配不起她。总裁对女婿的挑选之严格可见一斑。

她苦苦哀求总裁接受他,但总裁意志坚决。无可奈何之下,她离家出走去他家了。过了12个月,他们的感情更深厚了,而总裁也找上门来了。总裁感受到女儿对他的爱,于是放话:当你有能力经营好我的企业,我就把我的女儿交给你。但在这之前,你不能和她见面。他看了看她,相视而笑,仿如形成默契,然后回复总裁:为了她,我答应你。

背负着他们的爱,他开始每天二十四小时工作——白天顶着别人的冷嘲热讽,专注于工作;中午,边吃饭边打电话给她说他当天的任务和目标,并努力鼓励她离相见的日子不远了;下午,继续寄情工作;晚上,在不同时段去不同地点上课进修;临睡前,听着她爱的絮语,并以此为动力在短短几个小时补充精力,迎接第二天的挑战。

在短短一年半里,凭着他的努力,他从公司的小职员升为部门主管,又从部门主管升为副经理,经理,最后升为副总裁。同事和总裁都对他光速般的进步刮目相看。他很得意,仿佛在说:瞧,这就是爱的力量,神吧。

不久,他和她结婚了,为了把婚礼搞得更体面,总裁出了大部分费用,婚礼场面奢华至极。婚后不久,她怀孕了。

他的背包里刚抽走了同事对他的学历歧视,便又装进了身边的人认为他吃软饭的歧视。唯一解决的办法,就是为公司赚一笔大生意。

以他进修后的能力,为公司赚一笔大生意当然不是问题。很快,他就完成了任务。而同时,他们的孩子也出世了。总裁双喜临门,欣喜不已,便给他在那笔生意中提成了一笔不少的奖金。他决定,先给她买了一枚钻戒,然后给孩子订做了一张婴儿床,剩下的就用来举办他们的结婚一周年纪念舞会,众人乐而忘返。

遗憾的是,年事已高的总裁去了。庆幸的是,总裁去得很安详。毫无疑问,他也就成为了总裁。

十几年以后,儿子受他影响,靠自己成就了一番事业。她问他,是时候让他接手公司了吧。

然而他反问,亲爱的,你还不知道我要怎么做吗。

两人相视而笑。

又过了两年,儿子凭自己的能力升到了副总裁的位置。他很高兴,很快把公司交给了儿子。

他和她开始享受生活。

她扶着他在家附近的草坪上散步。走着走着,她不禁抱怨,干嘛老哈着腰走啊,是不想看见我呀。这样对呼吸不好啊,老头子。

他真的老了,背开始驼了起来。其实他不知道,他的背包早已把他压弯了腰,无论背包里装的是什么。

她又说,瞧你,像背着个包儿似的,让我看看你的包儿里装着些什么。

他微笑:我的背包里装满你的爱,尽管会让我走得很慢,但我知道你会慢慢地陪着我走,就足够了。

她撒娇,哼着“你的背包……让我走得好缓慢……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

他握着她的手,轻声道,借了你的爱,我就用我一辈子的爱还。

一从花令,无情总是恨相从

初春最美是花红,偏遇折枝风。

怎堪好景无常有,断魂也,飞絮蒙蒙。

花落水流,感伤长叹,泪眼已朦朦。

无情总是恨相从,为啥要相逢?

如今梦破无言语,不能留,短暂匆匆。

孤影独楼,几多旧事,葬在酒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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