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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读书作文700字

时间:2019-03-15 11:52:14 | 编辑:王晓坤

第一篇:学会读书

今天,我想跟大家谈一谈“读书”这个话题。

书,大家一定不陌生,我们每个人都要读书,你是作家,就要写书;你是老师,就要在书上查找资料,以便更好地去教学生;你是学生,也要读一些有助于自己学习的工具书……总之,不论你是什么人,都要去读书,都离不开读书。

当我们步入书店的时候,会有一种如入书海的感觉,是呀,我们一生中,有多少本书在等我们去读呀?要读完所有的书是不可能的,世界上平均每一分钟便有一本书出炉,这样的天文数字人们无法想象。所以,这便要求我们去选择书读,去学会读书。

读书的好处虽多,但不可以盲目地读书,我认为,“开卷有益”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因为在我们现代已经是工业化时代,一本书不像古人那么珍贵,古人一本书一般要靠一本本手抄,所以不会有人还费心思去写一些没用的垃圾书,现在科技发达,电脑有些软件可以帮人写书,只要一点时间便可写出好几万字的作品,这些作品大多是言情小说一类的垃圾书,这些书看了对人,尤其是我们儿童一点点用处也没有的,所以我们要学习如何选书读,只要选一些好书读才可能对我们有帮助。[由wWw.HaozuoWen.com整理]

学读书不仅要学会选书,还要学会提问,把书中自己不明白的问出来,比如某个字不认识呀,或者这句话不明白呀,或这个词不理解……都可以成为我们的问题,我曾在一本书中读到过:“有一个美国富翁在听伊斯兰教堂听教时听到一句话乞丐就象地狱中的那些鬼一样没有自尊,他觉得不可思议,便亲自在马路上拦着几个乞丐问长问短,他发现乞丐的命运比书中写的还要惨,从此他成了一个专门收养乞丐的好心人。”

还有一个小故事,世界首富比尔·盖兹出名前每天晚上要读十五分钟的书,他认为,读书与一日三餐一样,每天必不可少,成名后,他事多了,可他丝毫不缩减每天看书的时间,反而增加到了三十分。

同学们,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书读少了便跟不上时代节奏,只有多读书,才会成功。

第二篇:学会读书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确,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能给我们带来很大的益处。

那我们该去怎样读书呢?我们都知道,一个人在有限的生命里是不可能读完世界上所有的书的。所以我们便要在读书时加以选择,争取在有限的时间里读跟多的好书。

读书要喜。喜欢读书才可能更好地读书,没有兴趣是不行的。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的老师,读书宛如同聪明人谈话。古人有书通二酉、品书三味、尤袤四当之说。今天这个时代,经济大潮的冲击使读书有了更多的功利性。但是,读书绝不是为了功利,功利性的读书是不会快乐的。我以为,读书可以使我快乐、睿智、明理,无他。

读书要精。书海浩瀚,无际无涯,古今中外书籍之多如万倾之茫然。而人生苦短,我们不可能把所有的书都读遍,这就需要选择,选择有思想性、艺术性的书籍。有价值的典范之作,务求精读;有启迪的书,要阅读或浏览;没有多大价值的书,则一目十行;而误人子弟的书,则应弃之如敝履,万勿空耗时间。现在胁肩谄笑的东西越来越多:名星大腕们假装斯文假装纯情写的书啊,小日本的口袋小画书啊,肉欲横流风月无边的杂志啊等等。快餐文化的趋向影响了孩子们甚至是年轻一代的阅读,可惜的是,许多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在电影《列宁在十月》中,列宁有句经典的话:这种无聊的书不能枕,只能垫脚。

读书要广。读书涉猎要有广度,层面要宽。狭隘的阅读面会制约人的发展。丰满的人生需要渊博厚重的知识底蕴。腹有诗书气自华,人的气质、内涵、人格魅力尽显其中。众所周知的华罗庚、苏步青先生就是很好的典范。他们既是名闻天下的数学家,又具备广博的知识,有很好文字功底,能做漂亮的格律诗。观当今一些所谓“作家”,口出狂言大言不惭者有之;大棒一挥痛殴鲁迅苏轼者有之;动辙叫床者乱伦者有之;身体写作热衷脐下三寸者有之;中学还没念完就想引领潮流者有之。相比之下,我不认为这些“作家”更有层次。

读书要高。高指的是所站的高度。读书到一定程度时,也会使人产生疑惑。书中的理解和现实的冲突会让人无所适从。但衣带渐宽、众里苦寻、不求甚解、独务大观,才会赢得蓦然回首之机,醍醐灌顶之效。大约鲁迅先生也说过,要站在书堆里阅读。

读书要细,读书破万卷,一个“破”字,恐怕谁也不会理解为数量。语不惊人死不休是一种追求。对有价值的书籍,万不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遍长安花。反复阅读,细心揣摩,得其精蕴,才会有所发现有所突破。

第三篇:学会读书

读书的历史源远流长。古人凿壁借光来读书;用月光映雪的光来读书;捕捉萤火虫,用萤火虫的微光来读书。这让我敬佩不已。

既然古人在那么艰苦的条件下都坚持读书,那我们更要好好读书了,最重要的的原因还是以为太喜欢了!

我和书之间的事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黏糊。每次不管哪本书到了我的手里,我就再也放不掉它了,不说别的,就是因为这次一下子借了两本书,耽误了我多少事情:大白二白(我的小白兔)的草我也顾不得割了;打卡也没时间了;博文也少发了;觉也睡的少了……那什么那什么都荒废了。还是说说那天我星期一借来书的情形吧!

刚刚从书店里借来《狼妻》和《红豺》,这两本书的作者都是沈石溪,其实我看过他的好多书,对于他写的书我喜欢的不得了。我拿着书看了一下午,吃过晚饭,爸爸说要带我们去文化城玩,我听了以后激动得不得了,还几天都没去那里疯了。后来一想,我的宝贝书还没看玩呢!于是我只好婉言拒绝了爸爸,想过两天让他再带我去,爸爸还为我的“婉言拒绝”感到奇怪呢。回到房里又捧起那本书看了起来。书一页一页的翻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便埋起头来继续看·······谁知他们后来自己偷偷去了文化城我却完全不知,管他呢,反正我没时间。

十点的时候,外面响起了“咚咚”的敲门声,我穿好鞋飞快地跑了出来,给妈妈开了门。妈妈进门就说不早了,让我们干完了睡前该干的事,让我们都去睡了。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看看桌子上的那本书又太想看了。于是便拿起那本书看了起来。我的脑子里这时已经没有时间概念了,我就只知道看书,翻书,看书,再翻。外面的钟响了两声下。难道现在已经凌晨两点了?我蹑手蹑脚走到外面一看表,果然两点了。恐怕明天两只“熊猫眼”把我出卖了,我只好恋恋不舍的放下书去睡觉。

之所以我爱书,是因为书是有全面的营养,那味道美极了,书里全是故事,让我如痴如醉!每一次我借来书都一下子“啃”完才肯罢休。有了书的相伴,我好快乐,每天我过的好充实!我真的很庆幸我爱上了读书,看书的滋味妙不可言,真的是一文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