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的拿手菜3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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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的拿手菜300字作文

时间:2019-09-22 09:50:30 | 编辑:刘丹

第1篇:妈妈的拿手菜

清晨阳光明媚,六点钟妈妈要起来为家人做早餐了。我问妈妈:“今天做什么好吃的?”妈妈说:“今天来盘鸡蛋抄西红柿。”这可是妈妈的拿手菜。

我看到妈妈从冰箱里拿出来一个西红柿和两个鸡蛋。妈妈先把西红柿洗干净,小心翼翼的把它们切成均匀的小块,再把鸡蛋打到碗里,用筷子把蛋汁搅匀备用。

妈妈把准备工作都做好了,她打开了煤气,往锅里放了一些油,等油渐渐热了,妈妈把准备好的蛋汁轻轻地倒在锅里翻炒煎到金黄色。然后放入切好的西红柿,在继续进行翻抄,三分钟后放入盐翻抄入味,再放入糖提鲜。再翻抄一分钟放入味精增加菜品的鲜度。

关火!成功!把柿子炒鸡蛋,盛入盘中。看着红红的西红柿和金黄的鸡蛋块混合在以前真好看,一盘美味的西红柿炒鸡蛋就做好了。

回忆着整个过程,看着妈妈的转身忙碌的身影,我才知道,妈妈每天做菜的辛苦,吃着香喷喷的鸡蛋炒柿子,我的心在想,妈妈为了我能吃到可口的饭菜真的很辛苦,等我长大了一定努力学习回报妈妈。

第2篇:妈妈的拿手菜

拥有自己的拿手菜是每个家庭厨师必备的。我们家的大厨师就善于烧各种各样的菜。每一天放学回家,不出二十分钟,我就可以享用一大桌可口的美食。[由www.haoZuowen.Com整理]

这是一个天气冻死人的超级冰雪天,我更是快要冻成世纪首例雪人了,可爸爸不领这一套,还是叫我去培训,可怜啊……好不容易挺过了两个小时,终于下课了,我提起两条腿以博尔特的速度奔回家中。刚到门口,我的狗鼻子就闻到了一股一股的香味,还伴随着一阵一阵的热浪。闪过屏障后,我的眼睛就已经直得有筷子的四分之一那么大了。桌上的菜五颜六色:糖醋排骨、土豆炒马铃薯、爆炒鱿鱼……简直就是一个超小型满汉全席啊!扔下书包,洗好手,连电视也没开就张开了大嘴:吃吃吃!!!经过一小时的模仿后,我终于停下了。这时,我的全身充满了热气,之前的寒冷一扫而光。

有时候,拿手菜并不需要好吃,而是要在别人需要时的给予,才是最好的。

第3篇:妈妈的拿手菜

俗话说:“男儿嘴大吃四方”。我这个贪吃鬼,从小到大吃过无数美味:阳澄湖大闸蟹、北京烤鸭、兰州拉面……然而,我对妈妈做的“炸藕盒”却情有独钟。妈妈的拿手菜炸藕盒

我刚回家不久,妈妈就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炸藕盒来到我的面前。只见一个个金黄的藕盒整齐地排在碗里。它们穿着金黄的外衣,透过外衣就可以看到里面的肉馅。我紧紧地盯着这一碗炸藕盒,口水都快要流下来了。妈妈见我这个馋样,说:“还有一个你最爱的。”我想:难道是包子、麻婆豆腐、鱼香肉丝……?这时妈妈从厨房里端来了一碗紫菜汤。只见碗里白白的汤汁上浮着金黄的蛋丝,搭配着那乌黑的紫菜……好诱人啊!喝上一口,感觉鲜美无比,可我没心思喝汤,只想品尝金黄的藕盒。

俗话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吃藕盒也不能心急,否则肯定烫得你满嘴泡。我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真香呀!再轻轻地咬一口滑嫩的肉馅,一边咀嚼,一边还有少许的肉汁流出来。我吃了一个又一个,最后,终于吃不下了。

妈妈做的炸藕盒真是美味,今日一尝,我便爱上它了。

第4篇:妈妈的拿手菜

我妈妈有一手好厨艺,最拿手的就是鱼香肉丝,它是我的最爱。

鱼香肉丝不但味儿好,而且看相也好。绿油油的青椒,白生生的茭白,火红火红的胡萝卜,褐色的香菇,伴有金灿灿的肉丝,好象春天的百花园,绿的、白的、红的、黑的、黄的,令人忍不住想尝一口。

别看它色彩鲜,做起来可不简单。先把洗净的胡萝卜、茭白、香菇、青椒肉丝切成细丝,摆入盘中。然后把色拉油缓缓倒入锅中,待油烧到七分熟,将肉丝、香菇丝、茭白丝一一倒进去,放入少许黄酒,翻炒三分钟。接着将青椒、胡萝卜倒入锅中,放两匙海鲜酱,适量糖、盐、味精,喜欢吃辣的可以放一些辣椒。翻炒一分钟,最后用淀粉勾芡,一盘诱人的鱼香肉丝就可以出炉了了。

不一会儿,妈妈把一盘香喷喷的鱼香肉丝端上桌。我迫不及待地夹了一大筷送入嘴中,一嚼,入口顺滑;二嚼,酱香浓郁;三嚼,回味无穷。我一口气吃掉了一半,妈妈让我别吃了,我哪儿听的进去?又夹起一筷,含糊不清地说:“再吃一筷。”吃完,乘妈妈不注意又夹了一筷,信誓旦旦地说:“最后一筷!”妈妈被我逗得哭笑不得。

鱼香肉丝不愧为妈妈的拿手好菜,我的首选美食

第5篇:妈妈的拿手菜

首先,将五花肉洗干净了切成麻将大小的块状,接着将切好的肉块加入料酒和姜片用水煮开,去沫,再煮个十分钟,捞出来再用清水洗净,沥干水分。灶头一端的铁锅里放入极少许的油,真的只要一点点哦,因为这是作底油用的。等油烧至八分热时倒入肉块和姜片煎炒,一直到肉块沥出更多的油并且煎至金黄色,加入两汤勺的李锦记红烧汁,翻炒到肉都过了遍酱油,就放入老冰糖,那冰糖块足有我拳头大小了,还是爸爸帮着砸碎的呢。然后煮到冰糖完全融化,妈妈就盛出肉块,挪到燃气灶另一端的砂锅里,加适量的水,还扔了个八角进去,等砂锅煮开了,就改文火继续炖着,慢炖了足有两个多小时,才算完成。妈妈说这道水晶红烧肉不需要再加盐了。我凑过去一看,发现肉已经煮得色泽红润,晶亮剔透,香味四溢。我吵着要给妈妈做试菜员,妈妈于是夹起一块,吹了一会塞到我嘴里。哇,这是最常见的本邦红烧肉吗?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红烧肉,肥而不腻,瘦而不柴,口味香郁,入口酥软即化。这么好吃的肉,妈妈居然是第一次做给我吃,真是岂有此理!我问妈妈为什么以前都没给我做过,她告诉我,因为这道菜是外公生前最喜欢的一道菜,也是外公教给妈妈的,可惜外公英年早逝,所以这是一道凝聚了思念与亲情的菜。妈妈还说,既然我这么喜欢,她以后一定会经常做给我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