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看书,并不是因为书中的连环画和故事情节的有趣,而是那些散发书香的知识内容。
看书的方式有很多,读书器、手机、掌上电脑,但我还是喜欢最原始的阅读方式---一三最简陋,但是却有墨香的书,而不是现代的电子商品。
从在家中的沙发上,品一杯香茗,吃一零食,在桌上放一本原始的书,即使会有一些脏乱的痕迹留下,但仍不可惜,因为日后回想起来,其仍是一种供想念途径。
但比起在家中读书,我更喜欢在书店中阅读。因为那儿的气氛更好的,拿一本喜欢的书,找一个隐密的角落,去品尝书中的甘美,说不定还能认识几个有相同爱好的朋友。在书店中看书,更有一种自豪和喜悦的心情随之而生,自豪是因为我仍能坚持古人最老的方法去阅读、去享受。而高兴是因为我面对这么多的书,任我翻阅、浏览,去仔细品味每本书真正含义和智慧。
我爱读书,并不是因为可以让别人称赞,而是这种习惯是对自己内心的不断修养和锻炼,还能提高个人的内在品质,这才是读书的根本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