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作为个体的人类生活是感性的,而作为法学则是的产物。法律就是将感性的个体生活上升为理性的普遍规则。……以下是好作文小编精心整理的法学读后感600字大约有3篇左右,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篇:法学读后感
作为个体的人类生活是感性的,而作为法学则是的产物。法律就是将感性的个体生活上升为理性的普遍规则。而在这过程中,如何处理感性生活的个别正义和普遍规则的普遍正义一直是法学界的主题。古罗马人在这一点上遵循的是精细的具体规则和抽象的原则的结合。
在这一点上,对古罗马人的敬佩不再只是停留在感性的道听途说上了,至少从法律的细致和法律的合理性角度来看,我们并不比古罗马人进步多少!在当今的整个学术界、法学界以及从事实际法律工作的人当中,一方面存在着对法律的僵死的理解,他们需要详而又详的法律法规——但人类理性并没有这个能力;而另一方面,在学者当中,存在着一种玄学的倾向,以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是善良和完美的大写的人,都能够依据简单的道德说教就能够实现社会的大同,因此追求的是法律的原则性规定,余下的问题被让位于或诉诸于人类的道德良心或者是对原则和理性的理解。[由www.hAozuowEn.com整理]
在这方面,应该好好的学习罗马法,至少看到目前为止,罗马法既保留了人类终极关怀的品质,又不失为世俗而可操作性。既努力去追求理性的思索,试图函盖所有的社会生活,同时又承认理性的不足,通过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来补充。而在法律的发展上,也不是固步自封,而是通过正义乃是“给每个人应得的部分”这一主线,除了在传统中寻求法律规则的合法性根据之外,还通过敕令等形式不断地就旧有的法律规则作出合理的解释和合理的修正。在这一点上,与现代的法律发展理论是相一致的。在这一点上,中国的法学虽然不断地就现有的法律作出自我的修正,但却在很大程度上丢失了传统,并没有对过去中国的法律传统进行很好的继承,或者是对当下正在发生的生活现实的漠视——至少,现在已经很少有人去调查民间到底存在什么自足的规则体系,而罗马法中却将民间生活规则不断地上升为法律,如信托制度。因此,必须注意法律的理性标准和法律的可实施性,也正是因为如此,法学乃至法律就是“形而上的抽象和形而下的操作的完美结合!”李老师的这一教导将永远伴随我对法学的学习和理解之中,并伴随着自己不断成长!
第二篇:法学读后感
阅读这本书,我们将走进一个以环境保护为己任的世界中,在这里,既有令人感动的环保,又有深刻实用的环保知识,它会使我们每一个人都成为一名守护地球家园的忠诚卫士。这本书由《我们共同的家园——地球》、《还我蓝天白云》、《生命之水》等八个篇章组成。每个篇章除了文字,还配有精美绝伦的图片,深深地吸引了我。在认真地阅读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人类排放二氧化碳,破坏大气层导致紫外线入侵引起温室效应;人类过度开发土地引发了可怕的沙尘暴;水污染也随着人类向江河湖海排放垃圾而随之而来……啊,原来这是我们人类只顾眼前利益,贪婪地蚕食地球母亲的美丽引起的恶果。
在这本书中我还认识了一位位伟大的人物,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个“地球日”是1970年4月22日由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的一个刚满25岁的学生——丹尼斯·海斯在校园发起和组织的。他在今天被誉为“地球日”之父。在他的影响下,地球日这一天很多国家都会进行丰富多彩的活动,有的举办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电影节和音乐会,有的举办有关环境问题的摄影或艺术展,有的举行种树活动……4月22日,“国际地球日”,值得每个人重视。你看过《寂静的春天》这本书吗?看题目我猜想这本书应该是说春天来了,可是大地上花不开,鸟不叫,一片死气沉沉。果然如此,在这本书中还专门介绍了有关《寂静的春天》出版的故事。在人类大量使用杀虫剂已造成环境污染时,美国海洋生物学家蕾切尔·卡逊经过4年时间,调查了使用化学杀虫剂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后,于1962年出版了《寂静的春天》一书。在这本书中,指出了人类用自己制造的毒药来提高农业产量,无异于饮鸩止渴。但是,她的这本书让农药生产商们恼怒不已,作者因此受到了各种压力,在这本书出版两年后就离开了人世。最终伴随着时间的推移,大量事实证明了卡逊的预言是对的。
第三篇:法学读后感
这本书是德国法学家魏德士写的。作为成文法系代表之一,德国法对世界法制的发展产生过重要的影响,其足迹遍及西欧、南美以及包括俄罗斯在内的当代东欧国家。在全球化过程中,国家的以及国际的法律秩序不可避免地赢得了日益重要的意义。只有取得共识的时候,国际公认的法律价值,也即我们正在经历的并决定着下一代命运的法律价值才能确保在生活各个领域的深刻变化的和平过程。同时,只有公正能够建立持久和平。
作为新闻学子,法律对于我们来说更是意义重大。无论以后我们是从事报纸、电视、广播还是网络媒体的工作,我们所说的话我们所写的文字都是具有公众效应的,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我们既不能侵犯别人的权益也也要维护自身的权益。这样才能为树立媒体公信打下基础,做一个合格的媒体人。
本书主要从法律研究的基本问题、法及其功能、法的效力和法律适用这几个方面来讲述了法理的`意义。那什么是法呢?这样的问题看起来简单,但是要回答却很难。法的概念与时代紧密联系,始终没有定论。无数法学家和哲学家试着为法下定义。对法的定义,学者争论不休主要是自然法学和实证主义之间的对立:自然法学认为,法是直接来源于自然、人的本质或者“造物规则”。人们称这种内容随历史而变化的法为自然法。它应该存在于万事万物的本质中,而不是由国家的立法者来制定。于此相反,另一种观点认为法是权力机关根据宪法的规定所制定的法。但是不管是自然法还是权力机关制定,法律的根本目的是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使各方正当利益达到统一。
今天上面这些是好作文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法学读后感600字精选3篇,方便大家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