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暑期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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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暑期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选3篇)

时间:2022-07-08 08:56:19 | 编辑:张小慧

  内容简介:20XX年暑假已至,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特殊时期,为进一步落实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切实加……下面是好作文小编整理的2022暑期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约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一篇:2022暑期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0XX年暑假已至,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特殊时期,为进一步落实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暑期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根据《XX市文广旅体局印发20XX年开展暑期文化市场经营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潮文通〔20XX〕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自8月3日至8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暑期文化市场经营场所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针对暑期文化和旅游消费特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守牢疫情防控底线安全,加强对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的检查指导,确保暑期文化市场平安稳定,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严厉查处各类娱乐场所和文化经营单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净化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环境,预防和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非法港澳游”、强迫消费等突出问题,规范导游(领队)执业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使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环境进一步净化、市场进一步繁荣发展。[由www.haoZuowen.Com整理]

  二、整治重点

  (一)歌舞娱乐场所

  一是依法查处擅自经营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无证无照、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行为,许可证载明事项与经营行为不一致、营业执照载明事项与许可证不一致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重点检查出入口、收银台和大厅等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情况,禁入标志上是否标明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电话,营业大厅、包厢等经营区域内是否有未成年人。三是加强娱乐内容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歌曲点播系统服务器是否链接至境外曲库,包厢、卡座内的歌曲点播系统屏幕画面、语言文字、歌词曲目等是否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禁止内容,使用的音像制品是否为依法出版、生产或者进口的产品。检查营业性演出场所演出内容是否存在禁止内容等。

  (二)游艺娱乐场所

  一是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是否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向未成年人提供。二是电子游戏机未经过文化行政部门内容审查,游戏内容、屏幕画面、语言文字等是否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禁止内容。三是电子游戏机擅自变更功能,重点检查是否具有押分、退分、退币、退钢珠等功能。四是经营场所以现金或者有价证券作为奖品或者回购奖品违规行为。五是使用的游戏产品是否为依法出版、生产或者进口的产品。

  (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网络文化市场

  一是严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不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等违规经营行为。对于接纳未成年人情节严重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二是严厉打击涉赌涉黄网络游戏、网络直播。严查含有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教唆犯罪、违背社会公德等禁止内容的网络游戏产品和网络直播,严查网络游戏低俗宣传推广行为。从重查处涉及自杀、自残、教唆犯罪等禁止内容的网络游戏产品,并依法联合有关部门严惩制作、传播者。三是严查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问题,以网络游戏运营单位未落实网络游戏实名注册、未采取技术手段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等为查处重点,有效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四是加大对违规动漫产品查处力度,依法查处含有宣扬暴力、淫秽色情低俗等禁止内容的网络动漫产品,从重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络动漫经营活动且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网络动漫产品的网站。五是依法查处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黑网吧”,坚决查处文具店、小卖部等向未成年人提供手机、平板电脑上网的所谓“手机网吧”“手游吧”。

  (四)旅游市场

  一是严厉打击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超范围经营、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不合理低价游、未签订旅游合同、擅自变更行程、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等违法行为。三是联合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黑车”“黑社”“黑店”和“黑导”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四是加强团队导游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旅游团队导游是否具备合法导游证;所持团队行程单是否与实际行程相符;是否存在擅自增加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是否存在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诱骗游客消费等违法行为。五是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旅游领域黑恶线索。对旅游行业出现的敲诈勒索、强买强卖以及A级景区内欺行霸市、寻衅滋事、聚众扰乱景区秩序等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三、行动步骤

  暑期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8月3日至8月12日)。区各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各类市场的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市场整治阶段(8月13日至8月23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守牢疫情防控底线安全,对照疫情防控指南有关要求继续开展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巡查工作。围绕文化和旅游市场的重点、乱点开展集中整治。加大巡查力度,重点加强对娱乐场所内容监管和规范性检查,加强对旅游市场秩序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摸排文化和旅游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坚决取缔擅自经营娱乐场所等违法经营行为;加大对文化和旅游市场欺行霸市、充当保护伞等涉黑涉恶和乱点、文化经营场所涉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排查,积极收集各类举报,严格规范分类核查移交制度;严查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和旅游市场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和经营场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8月24日至8月31日)。区各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梳理暑期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巩固整治成果,并于8月31日前将本次行动的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及存在问题形成专门报告,报送至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重点整治,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执法办案,保持高压态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集中执法力量,对辖区内的文化场所和旅游市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及时掌握案件线索,分类实施查处,有效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加强疫情防控,做好安全生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对照疫情防控指南有关要求开展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巡查工作。在执法检查中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场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督促企业和经营场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二篇:2022暑期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暑期文化旅游市场执法监管,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和谐稳定的文化环境,经研究决定,于7月22日至8月31日,开展为期40天的暑期文化旅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净化暑期文化旅游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重点,切实解决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为青少年营造安全、健康、文明、有序的文化旅游市场环境。

  二、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7月22日至7月31日)。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任务、目的和意义,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迅速推进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8月25日)。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和职责任务,结合各领域市场存在的重点、难点和遗留的问题,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文化、旅游市场的平安有序。

  (三)总结验收阶段(8月26日至8月31日)。针对暑期文化旅游市场整治行动的开展和文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及时发现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建立健全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长效管理机制,严防各类违规经营现象出现反弹。

  三、主要任务

  (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严厉打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不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公卡”上网、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现象。强化市场退出机制,对违法情形严重的,依法予以停业整顿和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二)演出市场。加强演出市场监管,严格核验营业性演出主体资质,审查演出内容。加强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现场监管,严厉打击含有淫秽色情及低俗等禁止内容的演出活动,坚决取缔无证演出行为。

  (三)娱乐市场。加强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监管,检查歌舞娱乐场所是否存在提供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曲目、歌曲点播存在含有宣扬淫秽、色情、危害社会公德内容画面等行为;检查游戏游艺娱乐场所是否存在设置含有暴力、赌博等禁止内容的游戏游艺机型机种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出版物市场。开展“净网、护苗、秋风、清源、固边”等专项治理行动,查处、封堵各类非法、违禁出版物。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市场特别是校园周边市场进行排查,依法收缴含有色情、暴力、邪教、迷信等违法内容的出版物,依法取缔非法游商、地摊。

  (五)旅游市场。加强旅游市场管理,依法查处“不合理低价游”、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违反旅游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黑社”、“黑导”等非法经营行为。做好处理旅游投诉工作,加强“诉调对接”,维护经营者及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六)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专项检查。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对违规播放广播电视视听节目、广告进行严厉查处,特别是对未经批准,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以及擅自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违法行为,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情节严重的按照广播电影电视条例予以处罚和曝光。

  (七)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县安委会关于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蚌埠行”等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督促经营场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场所及从业人员自防自救能力。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及时抄告消防部门查处,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八)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加大经营场所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液、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的检查,积极推行“安康码”管理,实行“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管控制度,安排专人维持秩序、检测体温,督促提醒消费者戴口罩。加强营业场所消毒清洁,确保室内空气流通,不得使用中央空调系统。鼓励采用线上预约方式进行消费,严格控制营业场所客流,保持进店人员安全间距不小于1米,网吧、KTV等空间封闭的经营场所人均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要严格按照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各领域、各行业实际,认真制定整治措施,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不留空白和死角,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整治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开展错时检查、突击检查,实现整治工作全覆盖。重点整治群众意见大、投诉次数多、违规频繁的经营单位。对整治期间的违法经营行为,特别是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决不姑息。

  (三)加强协作配合。加强部门联动,积极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做好取缔无证照经营场所工作;主动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查处娱乐场所的涉黑涉恶涉乱、涉黄涉毒涉赌以及打击网络有害信息等工作;配合交通运管部门做好旅游安全用车等工作;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网吧、歌舞、游艺、娱乐、旅游等公众聚集性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四)加强宣传监督。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和每个经营者都了解整治行动的意义、内容和方法,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建立健全举报投诉机制,确保文化旅游市场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

  (五)严格督导检查。采取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形式,由局领导带队,分组对市场整治进行督导检查。并适时将结果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造成市场秩序混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将依照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问责。

  第三篇:2022暑期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全省暑期文化市场经营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文旅执法〔20XX〕13号)和《关于开展全市暑期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嘉文广旅法〔20XX〕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8月底,组织开展全县暑期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紧紧围绕文化和旅游市场平安建设主线,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维护未成年人权益、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为目标,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举措,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文化和旅游市场健康、平稳、有序。

  二、整治内容

  (一)抓好疫情防控,严格制度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化和旅游市场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要求,督促辖区内经营场所落实好“测温+健康码+实名登记”、佩戴口罩、隔位就座、清洁消毒、控制50%接待人数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压实场所防控主体责任。要指导经营场所建立和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有条件的场所可设立临时隔离室,并加强应急演练,不断提升防控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大疫情防控执法督查力度,重点检查接纳消费者人数超过规定人数、未保持合理人员间隔、口罩佩戴不规范、消毒制度不落实、登记制度流于形式等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依据本地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进行处置。

  (二)突出整治重点,规范市场秩序。根据暑期文化和旅游市场特点,突出文化、新闻出版、旅游三个重点领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1、加强网吧场所监管。要加大对网吧场所经营活动的巡查频度和力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接纳未成年人、未实名登记、“清网卫士”未运行等情况,严厉查处网吧场所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重点检查乡镇、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对于多次接纳未成年人或一次接纳多名以上未成年人等严重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从重给予处罚,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

  2、加强娱乐场所监管。要大力规范娱乐场所经营秩序,加强对KTV、电子游戏等娱乐场所的日常巡查,依法查处KTV接纳未成年人、设置赌博内容的电子游戏机、歌舞娱乐场所含有违禁曲目等行为,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坚决取缔无证娱乐场所。

  3、加强营业性演出监管。要重点关注酒吧、饭店、商场、城乡结合部、农村集镇等场所和部位,一经发现非法演出活动,坚决予以取缔。要加强与行政审批科室的工作对接,及时掌握辖区内演出活动信息,强化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现场监管。

  4、加强网络文化监管。要安排专人加强对辖区内门户网站、网络视听、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等网站的远程巡查,严查传播有害信息、网络侵权、擅自从事网络文化活动等行为。要强化对网络书店和售书平台的监管,依法查处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和销售非法出版物行为。

  5、加强出版物市场监管。要加大对出版物市场的监管力度,全面清查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零售市场,重点加强对汽车站、火车站、旅游景点、邮政报刊亭、高速公路服务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乡村以及集(夜)市等部位的日常监管,严格查缴有害出版物,含有暴力恐怖、封建迷信、淫秽色情、危害社会公德等内容的非法出版物及非法少儿出版物,涉政、涉军类非法和违规报刊,依法严惩销售盗版侵权出版物行为,坚决取缔销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摊点。

  6、加强印刷企业监管。要组织开展印刷企业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印刷企业相关印刷手续是否齐全,承印管理五项制度和台帐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依法查处违规印刷经营活动。要加强对打字复印店的监管,严厉打击盗版盗印行为,坚决取缔地下印刷“黑窝点”,严惩印刷有害出版物的企业。

  7、加强旅游市场监管。要加强暑期旅游市场的执法检查,重点对旅游景区、旅游集散地、热点旅游线路沿途等带团导游(领队)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黑导”及私自承揽业务的导游(领队),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要严格规范旅游包车行为,旅行社必须与具备营运资质的车辆运输单位签订旅游包车合同,每次租用车辆必须签订旅游包车确认单,做到“一车一确认”,严禁使用私家车或其它不具备运营资质的车辆接送游客。要积极协调交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严厉查处“黑车”运送游客的行为。

  (三)加强安全监管,消除各类隐患。暑期是安全事故的高发期。要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思想,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意识,将暑期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监管列为当前工作重点,以歌舞娱乐、游戏游艺、网吧、营业性演出、电影院等人员聚集场所为重点,深入细致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反复查、查反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一是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召开业主会议、签订安全责任书等形式强化场所安全生产意识,落实经营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要督促业主开展场所自查自纠、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应急演练等活动,提高场所安全生产防范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三是要联合公安、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问题。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落实、安全管理松懈、问题突出和隐患严重的场所,督促经营业主进行整改,并书面抄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整治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暑期文化和旅游市场处于消费的高峰时期,同时也是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发期。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细化分工落实,确保市场安全规范。

  (二)强化部门协作。积极加强与公安、新闻出版、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邮政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部门协作,互通工作信息,开展联合行动,形成整治合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强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业主的教育引导,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督促场所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场所疫情防控能力和安全生产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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