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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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精选4篇)

时间:2022-06-26 12:06:53 | 编辑:张小慧

  内容简介: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大概有4篇左右,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篇: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X传〔20XX〕2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全市学生舌尖上的安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严格落实市食安办确定的全市学校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学校要全部实行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全市范围内85%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级达到良好以上,市内8区35%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级达到优秀,遴选推荐50家优秀食堂参加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评选。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课程,确保每学期食品安全教育课程不少于1课时。WWw.hAOZUowEN.com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校内小卖部(含商店、超市)、小餐饮等。

  (二)重点内容:一是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层层签订责任书,将学校食品安全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人员,建立完善四级监管机制;二是学校食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食堂的设施设备安全完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实现明厨亮灶,落实校领导陪餐、定点采购、索证、索票、饭菜留样等制度;三是学校小卖部、超市不得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及其它“三无”食品等;四是开展食品管理及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和学生食品安全教育。

  三、工作措施

  (一)积极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提升行动。一是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完善监管部门、校长、主管副校长、食品监督管理员四级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学校领导陪餐制,每天不少于1名校(园)领导陪同学生就餐。二是督促学校建立集中用餐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三是有条件的学校建立完善中小学和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等制度。四是督促学校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要求。

  (二)严肃查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学校食堂、供餐单位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行为。二是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行为。三是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食品经营者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隐匿、伪造、毁灭、转移有关证据的行为。四是校园无证无照经营小卖部、小餐饮,经营“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限食品和腐败变质食品的行为。五是学校供餐单位其它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三)大力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一是全面推行学校食堂“明厨亮灶”,鼓励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对学校食堂进行可视化监督。二是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对学生普及食品安全基本知识,通过“小手拉大手”学生讲给家长,来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并进行安排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

  (二)自查整改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督促辖区学校按照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重点内容开展自查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各学校要积极协调聘请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专业人员,对校园食品安全进行细致排查,排查要做到全覆盖,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完成。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

  (三)督导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学校开展全面、细致的督导检查,确保各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到位。市教育局将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抽查,重点检查农村和民办学校,确保学生食品安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

  (四)总结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对落实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加以改进。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落实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一个重点,督促辖区学校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校(园)长食品安全负责制和食品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确保全市不发生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高校将落实此《方案》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总结于2020年1月1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安全处公共邮箱(XXX)。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

  第二篇: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市政府食安办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食安办发〔20XX〕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XX〕17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9〕30号)、《中共XXX州委XX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党发〔20XX〕8号)、《市政府食安办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食安办发〔20XX〕10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有效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坚持把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放在首位,牢记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全面加强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着力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效能。到20XX年底,初步建立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农产品抽检量达到1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到203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体系运行有效,人民群众吃得健康、吃得放心。

  三、工作重点

  (一)夯实“四个最严”基础,健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1、推动食品安全标准实施。组织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制定与其相配套的生产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和抽检力度,倒逼企业落实相关安全标准。(牵头单位:农安站;责任单位:动物卫生监督所、兽药饲料监察站、渔政服务中心、果蔬站、中茶站、农推站、品改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交流、应急处置体系。以风险预警为前提,以抽检监测为基础,以风险交流为纽带,以信息公开为保障,加大风险预警交流力度,强化分析研判,提升预警能力和监管效能。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跟踪、督查、处理、报告、回访和跨区域、跨部门应急管理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处置程序,每3年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牵头单位:农安站;责任单位:动物疫控中心、植保站)

  3、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面推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使用国家统一的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以规模化、信息化、标准化的茶、食用菌、蔬菜、生态畜牧、水果等为重点,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纳入追溯管理。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追溯信息系统,到2035年,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等规模主体实现100%可追溯。(牵头单位:农安站;责任单位:中茶站、果蔬站、品改站)

  (二)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4、加强食品安全执法力量建设。按照中央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要求,结合改革后我市执法机构设置,充分用足用好现有机构编制资源,配齐配强农业农村部门食品安全执法力量。(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5、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有序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支撑,加大农业农村部门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力度,强化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管理,确保满足市内日常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需要。鼓励、支持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和企业内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定量检测为基础,第三方机构、企业自检和快速检测为补充的检验检测体系。(牵头单位:农安站;责任单位:兽药饲料监察站、渔政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三)强化“四个最严”措施,提高食品安全治理效能

  6、实施“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严管。严管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强化土壤污染风险排查、修复,严禁重度污染地块种植食用农产品。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落实定点经营和实名制购买制度、农业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相关规定,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的年度责任告知率达100%,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牵头单位:农安站;责任单位:能源站、土肥站、植保站、动监所、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7、严处重治违法行为,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国家、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制度;推进农产品信体系建设,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牵头单位:农安站;责任单位:兽药饲料监察站、植保站)

  8、强化履职担当,严格监管责任落实。厘清各级各相关单位监管事权,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清单。推行定监管对象、定人员、定任务的目标绩效考核网格化监管模式。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完善食品安全评议考核机制和评估体系,突出问题导向和工作绩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局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

  9、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对贯彻落实有关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给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在监管中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处置不力、欺上瞒下、干预办案、吃拿卡要、贪污受贿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党风廉政办)

  (四)优化服务职能,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0、优化市场准入和认证认可服务。充分发挥农业系统的产业优势和体系优势,因地制宜开展认证,提升本地有机品牌的权威性和影响力。继续挖掘特色农产品资源,规范登记保护,加大培育力度,引导证书持有人积极授权生产主体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扩大特色优质农产品生产。(牵头单位:农安站;责任单位:果蔬站、中茶站、品改站、渔政服务心)

  1、打造食用农产品品牌。继续实施“增品种、提质量、调结构”战略,推进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茶叶、蔬菜、食用菌、生态畜禽等优势产业提质增效,打响特色品牌,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塑造我市健康、安全、绿色、营养的食品品牌形象。(牵头单位:农安站;责任单位:果蔬站、中茶站、品改站、渔政服务心)

  2、实施质量兴农计划。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优质安全、绿色发展为目标,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绿色、有机优质特色农产品,扶持一批从事动植物绿色防控的统防统治企业和组织,提高绿色防控技术到位率。积极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绿色食品,引导大型食品企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出口企业发展绿色食品,创造条件加快绿色食品畜禽水产品发展。(牵头单位:农安站;责任单位:植保站、果蔬站、中茶站、品改站、渔政服务心)

  (五)实施重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行动

  3、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项行动。紧盯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和重金属污染等问题,深入开展风险隐患评估。加大抽检力度,农产品种养殖环节抽检达到1批次/千人。(牵头单位:农安站;责任单位:兽药饲料监察站、渔政服务中心)

  4、农兽药减量使用和产地环境净化专项行动。实施化肥化学农药减量增效、兽用抗菌药减量和治理行动,加大农产品中农药兽药残留监测力度,遏制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大力推进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行畜禽定点检疫与屠宰。对农产地土壤环境类别实行“负面清单”制,列入“负面清单”的区域要加快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并进行风险管控与修复工作。(牵头单位:农安站;责任单位:植保站、土肥站、兽药饲料监察站)

  5、“优质粮食工程”专项行动。落实“中国好粮油”贵州行动,提升粮食产后服务能力,完成全市粮食产后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内容,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施先进的新型社会化粮食产后服务体系。提升XX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提升粮食质量检测能力和检验水平。提升粮食产后服务能力,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施先进的新型社会化粮食产后服务体系,打造粮食质量优质、食品安全有保障的“贵州好粮油”,配合市发改局工作。(责任单位:农推站)

  6、进口食品“国门守护”专项行动。开展进口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控,完善风险预警、产品追溯和快速反应机制。严格入境动植物产品审批,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行为。(牵头单位:农安站;责任单位:植保站、动监所)

  7、“双安双创”示范引领专项行动。发挥党委和政府积极性,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申报创建活动,学习推广经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牵头单位:农安站;责任单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兽药饲料监察站、动监所、果蔬站、中茶站、农技站、品改站、渔政服务心、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记食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食品安全“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四个最严”要求,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积极构建市、乡(镇)、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狠抓“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落实党政同责。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确立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将食品安全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践行“五步工作法”,按照“四逐四准”的要求,结合方案内容及职能实际制定具体工作举措,各相关部门每月27前报送当月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到农安站,农安站汇总上报;相关部门每年11月底前报送全年工作情况到农安站,农安站汇总上报相关领导和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加强跟踪调度,定期通报情况。

  (四)激励干部担当。各相关部门要关心爱护一线监管执法人员,对符合容错条件的干部要主动容错,为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篇: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推进“党政同责、政府负责、部门监责、企业主责、社会共责”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进程,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到2020年,初步建立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食品抽检合格率分别稳定在97%以上、98%以上。

  到2025年,力争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基本实现追溯管理全覆盖,规模以上农业生产主体可追溯率达90%以上。乳制品、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及大型食品生产企业产品信息100%实现可追溯。

  到2035年,基本达到食品安全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水平进一步提高,产地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经济利益驱动型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明显减少。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达到国家要求,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体系运行有效,食品安全状况实现根本好转,人民群众吃得健康、吃得放心。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

  1、执行最严谨的标准。强化标准实施,实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打造一批“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到2025年,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数量达500个以上。

  2、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清单。完善市、县、乡三级食品安全协调机构,明确乡级食品安全协调机构专职人员。充实配强村(社区)、组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化”监管检测机制和县级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要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

  3、实行最严厉的处罚。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有关规定。严格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案件查处率达100%。强化行刑衔接,强化部门协作,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落实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失信联合惩戒力度。

  4、坚持最严肃的问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政府食品安全委有关成员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所占权重不低于2%,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考核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约谈相关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依照监管事权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二)健全食品安全“六大体系”

  5、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体系。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制度,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90%以上。食品集中交易市场要严格入场销售者经营资质审查。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要达到90%以上,其中重点企业要达到100%。2020年底,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要通过HACCP认证。到2025年,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企业、养老机构食堂以及食盐批发企业自查报告率达100%。建立完善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追溯体系,到2035年,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等规模主体100%实现信息可追溯。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商业保险赔付机制。

  6、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体系。依托现有资源加强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健全以市、县两级检验机构为基础、乡(镇、街道)为前哨、第三方检验机构和企业自检为补充的检验检测体系。实施“互联网+食品(农产品)”监管,借助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支撑食品追溯、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应急指挥、公共服务等各项业务工作,逐步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智慧监管能力和效能。

  7、健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和风险分析预警体系。提高对高风险食品、低合格率食品的抽检频次,加大对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污染等指标的抽检力度,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达100%。完善抽检信息通报、公布机制,定期召开风险分析研判会,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及预警。

  8、健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修订完善《玉溪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响应、现场处置、医疗救治能力。

  9、健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开展营养健康、食物中毒防控宣传教育,持续开展“营养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加强舆论监督,有效运用12315等投诉举报平台,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办法。

  0、健全食品产业发展支撑体系。积极开展标准化种植、养殖示范,探索智慧种植、养殖模式,推广绿色标准生产技术,规范种植、养殖产业发展。扩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三)严把食品安全“七道关口”

  1、严把产地环境关。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农用地、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稳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工作;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加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度;实施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2、严把农业投入品关。严格落实兽药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坚决打击违规添加隐性农药成分、制售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经营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专柜销售和溯源管理制度;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跟踪检查;加强农兽药使用指导,督促种植者、养殖者落实用药记录制度、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有关规定。

  3、严把粮食收储关。做好粮食收购企业资格审核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出入厂(库)和库存质量检验制度;探索建立粮食全过程质量追溯制度;完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健全超标粮食收购处置长效机制,探索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合理化利用方式。

  4、严把生产加工关。完善风险分级管理,动态更新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清单;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加强特殊食品监管。

  5、严把流通销售关。建立覆盖生鲜食品(农产品)产地、加工基地和消费地的冷链物流设施网络,发展城市“最后一公里”低温配送;规范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全面推动屠宰环节官方兽医检疫制度落实,加强活禽交易市场分类分区域监督管理;加强食用农产品准出与准入的有效衔接;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违法行为。

  6、严把餐饮服务关。巩固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学校(含托幼机构)、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建立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记录;巩固提升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作。

  7、严把食品进口关。完善进口食品安全情况通报制度,建立进口食品安全风险联合研判工作机制。

  (四)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十大行动”

  8、实施风险监测专项行动。完善食源性疾病溯源体系建设,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分析、风险研判,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制度,开展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制定并实施玉溪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9、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兽用抗菌药减量和治理行动,加大农产品中农兽药残留监测力度,遏制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2020年底,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推进以规模化养殖场为重点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0、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学校食堂6T管理、“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和营养指导工作,持续指导推行“3+X”营养食谱工作。

  1、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全面清理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到2021年底前,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净化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2、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五进”宣传教育活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各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打击传销违法行为。

  3、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深入开展网络餐饮服务专项治理,全面实施线上线下“双监管”,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所有提供网上订餐服务的餐饮单位必须有实体经营资格。加大对涉旅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到2025年,涉旅重点区域餐饮单位“明厨亮灶”、食品安全和量化风险分级管理率达100%。全面对接“一部手机游云南”和“互联网+食品”智慧平台。

  4、实施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许可管理,实行专柜专区销售;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标签标识监督检查。

  5、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积极争取“优质粮食工程”粮油质检体系和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完善粮油质检设备,提升粮油质量检验检测和粮食产后服务能力。按照《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粮财〔2017〕180号)要求,争取成功申报2022年“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企业,积极推进“中国好粮油”产品认定。

  6、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积极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7、实施食品生产“小作坊”提质行动。强化小作坊普查建档及依法登记工作,2020年底,小作坊建档率达90%以上。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建设,转型升级,以点带面引领和推动小作坊行业规范发展,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生产。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党政同责。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保证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各县(市、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每年11月底前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二)加大投入保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将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所需经费足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品安全专业化服务领域,构建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三)激励干部担当。加强监管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忠实履行监管职责。对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要关心爱护一线监管执法干部,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为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

  (四)强化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市政府食品安全委要加强调研督查、通报情况、跟踪问效。

  第四篇: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行动方案》(X办〔20XX〕22号)、《中共华容县委办公室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行动方案》(华办〔20XX〕33号)要求,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构建现代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努力实现《意见》确定的2035年工作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健康、吃得放心。

  二、坚持实施“四个最严”

  1、建立最严谨的标准。积极研究、制定产业发展和监管急需的产品类和检验方法类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加快完善符合我镇产业发展和监管急需的地方标准。加大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推广应用力度,强化监督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推行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体系(责任单位:XXX卫生院、宋家嘴卫生院、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实施最严格的监管。紧抓产地环境保护,全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紧盯农业种植养殖源头安全关键环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和实名制购买制度(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严把食用林产品安全关,加强监管种植养殖环节的安全;捍卫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底线,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出入厂(库)检验制度,推动将镉列入粮食收储入库和出库的必检项目,组织做好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工作,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严守食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关口,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分级管理,科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确定检查项目、频次,对各类监管对象实现现场检查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

  3、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完善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刑衔接、案件会商、联合督办等制度,加快推进公安、检察机关设联络室在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建设力度,深入开展“昆仑”行动,联合打击整治危害食品安全突出违法犯罪问题(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落实“直接入刑”“处罚到人”要求,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缓刑或者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综合运用人身罚、财产罚、惩罚性赔偿、信用联合惩戒等多种措施,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责任单位:人民法庭)。

  4、坚持最严肃的问责。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和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压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管理责任,尽职照单免责、失职依法依规问责。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纪检办)。

  三、加快推进攻坚行动

  1、推进风险监测攻坚行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收集食源性疾病信息和食品中污染物及有害因素污染数据,及时开展风险研判。指导我镇地方特色食品加工企业申请相关标准和农业标准草案(责任单位:XXX卫生院、宋家嘴卫生院、市场监督管理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推进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护源”攻坚行动。建立完善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安全食用制度,实施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增效行动,落实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试点工作,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开展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摸清耕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粮食和其他食用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清单。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落实污染耕地修复、休耕及种植结构调整等多种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3、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护苗”攻坚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全面推行带量营养食谱制度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全面推行“明厨亮灶”,持续推进幼儿园和学校食堂“互联网+”工作,大宗食品通过优选链进行线上集中采购,推动建立食品追溯体系。完善学校食品安全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和卫生联合监督检查,加强学校及周边和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学校饮用水安全检查、食源性疾病监测防控和营养教育(责任单位:鲇市中学、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XXX卫生院、宋家嘴卫生院)。

  4、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攻坚行动。持续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全面清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推动建立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形成全方位、全环节、全覆盖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各村、社区)。

  5、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攻坚行动。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落实索证索票等制度。加强后厨卫生管理,将“明厨亮灶”工程延伸至医院食堂、机关食堂、养老机构、大中型餐饮企业。规范农村集体聚餐、红白喜事一条龙服务行为,建立健全监管台账。加强网络销售食品线上监测、线下检查,落实网络销售平台主体责任,规范网络订餐市场秩序。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推进餐厨垃圾源头单独分类收集(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XXX社区、宋家嘴社区、综合执法大队、治陋办)。

  6、推进保健食品“护老”攻坚行动。整顿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加强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严查欺诈、虚假宣传、非法添加、制假售假、传销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各村、社区)。

  7、推进“三小”食品整治攻坚行动。认真落实《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明确“三小”监管部门职责,建立“三小”监管台账,加强“三小”综合治理。全面实施小作坊、小餐饮依法登记许可,支持小作坊、小餐饮不断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引导进入固定集中区域,实行规范管理;合理划分区域,推进食品小摊贩划区限时集中经营(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大队,各村、社区)。

  8、推进“双安双创”示范引领攻坚行动。巩固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和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发挥带动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四、强化组织领导

  1、实行党政同责。各村、社区总支部书记担任食安委主任,每半年向镇委、政府书面报告1次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每半年向本级食品安全委员会(书面)报告1次食品安全工作,并形成制度。建立各部门各行业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各级食安委成员单位对主管行业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食安委成员单位)。

  2、加强评议考核。将组织领导、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保障水平等纳入食品评议考核范畴,充分发挥评议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完善食品安全督查督办制度,纳入巡察督查、绩效评估、综治考核等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党建办、纪检办)。

  3、激励干部担当。建立奖励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表彰奖励,鼓励干事创业、改革创新,对符合容错条件的干部主动容错(责任单位:党建办)。

  以上是好作文小编精心帮大家整理的2022年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精选4篇,供您参考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